扬子晚报网于12月18日发布报道,由通讯员周继坤和记者范木晓子提供信息。该报道指出,网络刷单不仅违反规定,更是触犯了法律。具体案例发生在12月17日,一名四川籍男子通过微信账号参与网络刷单并获取返利,最终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成功抓获。
四川省邻水县石永镇派出所的协助下,白驹派出所副所长罗阳(位于左侧)成功地将唐某贵捉拿归案。
今年8月18日,白驹派出所接到一名受害者王欣(化名)的报案。王欣表示,在8月17日的15时至18时之间,有人在其他社交平台上向他推荐并鼓动其兼职刷单。这些人在淘宝上操作,并利用返利客服,先从王欣的支付宝账户中扣除现金999元,而收款方则是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紧接着,王欣利用微信的扫码支付功能,成功转账3780元至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此行为并非孤例,她先后两次行骗,累计骗取金额高达4779元。
接到报警信息后,白驹派出所立即组建了专案小组投入调查工作。在区公安局刑侦部门的精心分析指导下,民警们通过细致的侦查和广泛的证据收集,逐步梳理出了这起案件的始末经过。
12月14日,时机已经成熟,专案组的民警们历经长途跋涉,抵达四川,在当地邻水县石永镇的派出所民警配合下,成功拘捕了涉嫌此案的唐某贵,同时缴获了作案时使用的两部手机以及三个手机微信号。
罗阳(左)将犯罪嫌疑人唐某贵(右)带回大丰区公安局审查
据相关消息,在大丰警方开展的“冬季攻势”专项打击行动中,成功揭露并破获了一起利用虚假刷单手段进行返利的网络诈骗案件。
27岁的嫌疑人唐某贵透露,今年8月,他在网吧上网时认识了一个名叫“天意”的人,“天意”向他推荐了一份“扫码返利”的工作,让他误以为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道路。然而,没过多久,他察觉到了异常,“我明白刷单是违规的,却没想到这竟然是犯罪行为。”在被警方逮捕后,唐某贵深感懊悔。
在此,办案民警强调,青年人投身创业事业时,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恪守法律法规,一步一个脚印,切勿因眼前的小利而误入歧途,触犯法律,否则所承受的代价将会极其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