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并解读相关政策

2025-06-18
来源:万象资讯

近期,山东省卫生健康部门正式发布《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编号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5〕3号,简称《办法》)。以下是对该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层面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以及《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旨在对全省中医药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更严格的规范管理,增强项目执行效果,推动中医药科技的进步,依据国家及省级科技管理的相关法规,结合本省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科技项目组织管理经验_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规范_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该《办法》涵盖了七章内容,共计三十五条,内容涉及总则、管理职责、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结题、经费管理以及附则等各个方面。

《办法》对实施目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满足本省中医药发展的迫切需求。它强调要增强中医药的基础性研究,并对经典理论进行深入探究,挖掘中医药宝库中的宝贵精华。同时,该办法还着重于增强对临床研究的扶持,以提升中医药在预防和治疗疾病方面的能力。

(二)关于组织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省属医疗单位、科研机构、相关高等院校以及市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则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承担项目的单位需承担项目实施的责任,监督项目负责人推动项目进展,同时提供必要的支持,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负责人则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者。

《办法》对申报和立项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具体包括基本申报标准、面上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重点项目的申报标准以及评审和立项的程序。

(四)在经费管理方面,《办法》规定项目资金需由负责单位全额配比。项目资金的运用需遵循规范与合理性原则,负责单位需对项目团队执行国家及省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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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结题,《办法》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并实施中期审核与期满评估相结合的机制。验收结果被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办法》对项目的统一命名进行了明确规定,项目结题所需的支撑材料,如论文或著作,必须注明“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字样,同时附上相应的项目编号。

三、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规定自2025年6月13日开始实施,其有效期限将持续至203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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