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转账或者取现存款
或者“刷流水”
就能获得大笔收益
这样的“好事”背后
潜藏着“洗钱”犯罪的陷阱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涉及的“工具人”种类同样复杂多样。在电信网络诈骗的各个环节,均需“工具人”协助,以满足其供应卡片、金融支付工具、转移资金以及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等各式各样的需求。
近期,不法分子将目光锁定在中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公职人员等特定群体,通过多种手段引诱和欺骗他们,使他们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未成年参与“洗钱”被公诉
近期,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处理了一宗涉及未成年人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
年仅16岁的张和小李在他人指使下,于昆明市五华区的一处路边获取了一张银行卡,随后他们携带此卡来到一家商场的黄金店,利用卡内39.7万元的电诈所得购买了约800克的黄金金条,并通过接力传递的方式将金条转交给他人进行转移。目前,他们二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正式起诉。
诱骗中老年“刷流水”
近期,昆明市频发诈骗事件,犯罪分子运用“传销手法”,以“提供银行卡包装49万流水,可申领147万元扶贫基金”为诱饵,诱使中老年人参与电信诈骗洗钱活动。
在类似的诈骗案件中,骗子们假借“发放扶贫资金”“分发慈善款项”“资产解冻”等名义,诱导受害者加入微信群。在群内,他们会有“托儿”发送已成功领取资金的截图,以此来营造一种“申请成功”的错觉,进而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同时,他们还宣称自己参与的是一个需要保密的秘密项目,不能向他人透露。
骗子以核实银行卡是否符合领取扶贫资金条件为借口,迫使受害者出示银行卡,或者谎称只要账户流水达到特定数额便能够申请扶贫资金,进而诱使受害者进行银行卡测试、刷流水等行为。
其他诈骗方式
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一些新颖的洗钱手段,例如,诈骗分子在向商家提出定制高档礼盒等高额消费请求后,以支付货款为借口获取商家的银行卡信息,接着将这一信息转交给电诈受害者。所谓的“货款”实际上就是电诈案件中的非法所得,诈骗分子通过这种方式迅速进行洗钱操作,而商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洗钱的陷阱之中。
这类贷款承诺迅速放款且无需抵押或征信,实则多为骗局。那些假冒金融机构员工的骗子会假装进行贷款操作,接着声称贷款者的银行流水不足,需要执行所谓的“银行流水包装”程序。实际上,贷款者的银行账户已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指出,对于组织、策划、执行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以及为这些活动提供协助的个人,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没收非法所得,同时处以罚款。
警方提醒
警惕“洗钱”骗局
避免沦为电诈“工具人”
1.妥善保管各类"卡"
身份证、银行卡等实体物品,亦或是账号密码、结算账户等数字信息,都需经常检查以防止被盗用;若不幸遗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对于不再使用的,应当注销账户;同时,切勿随意丢弃、交易或转借。
2.了解并远离"帮信"
出租、出售或让他人使用银行卡、手机卡,这些行为是电信诈骗犯罪中常见的手段。务必警惕所谓的卡头、卡商的诱惑,避免自己沦为网络电信犯罪的帮凶。
3.提高防骗反诈意识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复杂,作案手段新颖,侦破难度大,因此我们必须增强日常的反诈骗意识。面对形形色色的诈骗手段,我们应坚守“不听信、不协助、多询问、多核实、多拒绝”的原则,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并迅速进行举报,以杜绝潜在的危害。
来源: 昆明市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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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曼婷
审核: 张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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