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以及全国妇联办公厅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从2025年起至2027年,我国将全面启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的专项培训活动。
一起了解
培训对象
针对那些有志于从事家政行业就业培训的劳动者以及已经在家政服务领域工作的人员,我们广泛地进行了与家政行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
从事家政服务培训的机构需依据家政行业各类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规范、培训套餐、教材内容,全面规划培训课程,合理设计培训计划,并针对不同类别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执行。
培训任务
实施“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服务”的综合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多元化、分层次的家政服务培训,年培训量达到150万人次。在这其中,包括90万人次的家政补贴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由工会组织的家政培训,20万人次参与巾帼家政提质扩容的技能提升工程培训,以及30万人次通过教育系统国家开放大学进行的家政培训。
加强培训组织实施
摸清就业培训需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商务、工会以及妇联等相关部门需强化协作,借助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基层公共服务、农民工服务、零工市场、工会职工服务、基层妇联、相关院校、行业协会、家政及家政劳务品牌企业等平台,全面进行家政行业劳动者求职及培训意愿的调查,并对有意向从事家政工作或接受培训的劳动者进行求职和培训信息的详细登记。
统筹制定培训计划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承担着汇总就业培训意愿摸排工作的职责,针对不同就业群体对家政培训的多样化需求,与教育、商务、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共同制定家政培训计划。这些计划被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并迅速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专门针对家政劳务对接协作的培训,也应及时将其纳入该指导目录。
教育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妇联机构共同对受训人员进行了培训计划的统一规划,并同步推动了计划的执行。
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承接家政补贴培训。
积极推动有关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中心、家庭服务领域的职业培训示范单位、家政服务与教育融合的实训基地,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劳务品牌,还有工会、妇联等组织的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家政服务补贴培训项目的招标、选拔等活动,承担起教育、工会、妇联系统的家政培训任务。
引导参加家政培训
各地及相关部门需通过多样化方式和途径大力推广家政培训活动,借助不同服务平台向从业者传播家政行业就业及技能提升的相关培训资讯,同时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等设立家政培训专版,公开发布家政培训信息指南,为从业者提供便捷的查询与指导服务,以吸引更多从业者参与家政培训,增强其职业技能。
鼓励开展家政培训进社区(村庄),方便劳动者参加培训。
鉴于家政服务从业者年龄普遍偏高、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应合理提升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的比例,以迎合其技能提高的愿望。
鼓励家政企业培训
推动家政类企业参与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的申报,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入职前的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技师等级培训等多层次的教育活动。
鼓励家政公司,特别是采用员工制的家政公司,构建完善的企业员工技能培训体系,并定期对从事规范化管理的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岗位技能的强化培训。
支持家政公司同有关高校及社会教育机构携手,共同研发网络教学课程,并实施线上线下融合的培训策略,以便家政从业者更便捷地参与学习。
借助“家政信用查”机制,推动家政企业激励家政服务人员参与网络课程,以增强其专业技能。
共享家政培训资源
强化跨部门培训资源整合与共享,协调推进家政服务补贴培训以及工会、妇联等系统的相关培训项目。合力培养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培训规模庞大、就业成效显著的家政培训品牌。同时,不断加强家政(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点、家政服务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公共实训中心等设施的建设。
开展职业评价、做好就业服务
规范家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深化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家政服务评价体系,加大力度选拔家政服务领域的培训评价机构,积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的社会化认证,鼓励经过培训的从业者参与家政服务的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和专项能力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并依照规定实施评价补贴政策。
加强家政领域就业服务
对培训结束的劳动者实施家政行业就业辅导,提供有效的就业匹配服务,同时,充分展现家政服务品牌企业和女性家政企业的就业吸纳示范效应,鼓励更多人在家政行业就业。
根据家政企业与家政服务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以及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对就业情况进行评估,并依照规定执行培训补贴的发放。
及时关注并掌握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结束后的技能水平、就业情况以及薪资待遇,全面进行培训成效的评估工作。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