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信息科技迅猛发展下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征及影响

2025-06-20
来源:万象资讯

步入21世纪,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以互联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创新发展展现出深度融合、广泛运用和快速演变的趋势。物联网、社交网络、移动互联、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打造了全新的虚拟客户体系,将彻底革新现代金融的运营方式。互联网应用普遍具备了便捷接入、全天候服务、跨地域覆盖等特性,这些特点使得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服务展现出与传统金融服务截然不同的低成本、跨区域覆盖、高效运作以及高度个性化的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征

互联网金融代表了互联网与金融领域的融合,它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手段,创新性地实现了资金的流通、支付以及信息服务的桥梁作用,从而形成了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具备三大核心特点:首先,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及搜索引擎等先进技术,实现客户信息的深度挖掘与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其次,通过点对点直接交易模式,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在资金转移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互联网金融贷款存在多种运营模式,现阶段至少可以划分为两大类。首先,有一类是以电子商务为平台,面向注册用户提供的贷款服务,这种模式依托于产销贷的运作链条,因而也被称作互联网供应链贷款。在我国,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阿里金融,而在美国,则是亚马逊。其次,还有一类是通过P2P平台进行的贷款业务,在中国,陆金所和人人贷是其中的佼佼者,而在欧美地区,也有诸如 Club等知名平台。显而易见,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其他地区,互联网金融贷款业务普遍呈现出以大量小额客户为服务主体的特点。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

在2005年之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以互联网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为主,助力银行将业务拓展至网络空间,但此时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尚未真正形成;自2005年后,网络借贷在我国初露端倪,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步壮大,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从技术层面深入至金融业务领域;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这标志着第三方支付机构步入规范化发展的道路;进入2012年,P2P借贷平台持续繁荣,以“天使汇”等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平台崭露头角,我国首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得批准,部分银行和证券公司开始依托互联网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和改造,加快构建线上创新型平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由此迈入新的阶段。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模和健康发展也日益为社会所关注。

2014年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紧接着,4月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组建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其宗旨在于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实施自我约束与规范管理。

三、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

(一)互联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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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支付,即通过电脑、手机等设备,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支付指令、实现货币资金的转移的一种服务形式。其核心在于非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在付款方与收款方之间充当资金流转的桥梁角色。其中,"支付宝"是典型的互联网支付平台。至2013年底,在已获批准的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有90家机构提供互联网支付服务。在2013年,支付机构总共完成了153.38亿笔的互联网支付交易,交易总额高达9.22万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交易笔数增长了56.06%,交易金额增长了48.57%。

(二)P2P网络信贷

P2P网络信贷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个人与个人之间直接进行贷款的行为。这类平台主要提供信息流通、交互对接、匹配服务、信用评估、投资咨询以及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部分平台还额外提供资金转账、结算服务、债务催收以及寻找第三方担保等服务。从当前情况来看,P2P平台大致存在四种不同的交易模式。首先,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借款模式,其中一笔贷款由众多投资者共同出资。这种模式便于形成较大规模的贷款。其次,还有“多对多”的借款方式,即一笔贷款可由多位投资者共同承担,同时,同一笔资金还可以被分割并投向多个不同的借款需求。这种模式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并且有助于贷出方分散风险,然而,它要求P2P平台具备出色的资金匹配能力。第三种是“一对一”的借款方式,意味着每一笔贷款仅由单一投资者提供资金。这种模式使得债权关系明确,管理起来也较为简便,一旦发生风险,也能迅速定位问题所在,不过其灵活性较差,流动性不足。第四种是“多对一”的借款模式,即多笔贷款需求由同一笔资金来满足。这种方式有助于投资者分散风险,但同时也对资金规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并未成为P2P行业的主流模式。对于这几种交易方式,关键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P2P平台能够获取到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其次,借款人来自各行各业,他们之间自发形成的风险对冲机制,有助于减轻P2P平台整体的风险负担。其中,人人贷和平安旗下的陆金所是典型的P2P平台机构。

(三)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

非P2P模式下的网络小额贷款,指的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控股的小额贷款机构,向其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客户群体提供线上贷款服务。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例,其推出的“阿里小贷”便是此类网络小额贷款的典型代表。

(四)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即通过互联网平台帮助项目发起人聚集小额资金,用于开展创业或活动,项目发起人需向投资者提供相应的回报。在此过程中,众筹融资平台充当了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之间的桥梁。例如,“天使汇”和“点名时间”便是这类平台的代表。

(五)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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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推出的创新性互联网平台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传统金融机构针对电子商务需求所打造的在线平台,旨在向用户供应一站式、全面化的网络金融服务,其中以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平台为例;另一类则是未设立实体分机构的纯网络金融机构,它们完全依托互联网进行业务运营,其中“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便是这一类别的典型例子。

(六)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互联网背景下的基金销售可细分为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及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销售两大类。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的基金销售,指的是基金公司等机构通过自建的电商平台、合作网站,或是在淘宝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设立“网店”来销售基金产品,其本质是将传统的基金销售途径进行了网络化改造。以“余额宝”为典型,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基金销售模式,即基金公司将货币基金的直销系统整合至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之中,客户得以利用支付宝账户的余额轻松购入货币基金,本质上属于基金公司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直销活动。

四、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功能

互联网秉承“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理念,构筑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平台,以促进数据的获取。这一平台有效地缓解了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均衡现象。在云数据中展现的信用信息,其精确度远超传统信用识别标志,大幅提升了金融风险识别的时效性和精确度,进而增强了金融风险识别的整体能力,这对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功能极为有利。

互联网金融在提升金融财富管理(亦即风险配置)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它拓展了客户群体,使得财富管理需求者的构成更加多样化;其次,它构建了一个成本较低、操作便捷的营销网络;再者,它将余额资金转化为财富,从而有效扩充了财富管理需求者的基数。对于非个性化的潜在财富管理者而言,互联网平台展现出了极大的吸引力。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将余额资金转化为财富的过程。“余额宝”便是这一转变的一个典型例子。它最为显著的贡献在于,打破了商业银行将余额资金仅限于储蓄的传统模式,成功地将余额资金转化为财富。在此,客户的余额资金不再是毫无收益的闲置资金,也不再是低利率的储蓄产品。这一功能的实现,显著拓宽了财富管理的服务范围,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构成了显著冲击,进而促进了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领域的竞争加剧和业务模式的转变。

互联网金融在提升金融提供价格信息功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使得价格信息变得更加丰富、更新、更精确。通过引入互联网平台,增强了资金动员体系的能力和资金运用效率,加速了资金流转速度,激发了资金体系,尤其是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从而使利率这一资金价格能更迅速、更准确地反映资金供需状况,进而有效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

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在支付功能方面展现出显著的优势;在资源配置(融资)方面,尤其是对贷款,尤其是平台小额贷款,也展现出较为明显的优势;得益于巨大的成本优势,其在标准化金融产品的销售领域也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这些领域,互联网金融将在不同程度上蚕食传统金融,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并进一步推动形成更加专业化的行业分工。面对这种逐步侵占的竞争态势,商业银行这类传统金融机构需对策略进行革新,大力应用互联网技术,并加速推进改革与创新的步伐。这一过程在客观上促进了传统金融的技术升级,也加速了互联网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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