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于北京6月12日发布报道,标题为:“我的论文遭遇剽窃”——揭秘毕业论文查重服务所隐藏的潜在危险。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尽管他已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然而,他辛勤撰写的学术论文却不幸地被他人捷足先登,先行发表。
高校毕业季将至,众多学子已着手准备毕业事宜,其中撰写一篇符合规范的学术论文成为他们毕业前的首要任务。为了减少论文的相似度,确保顺利毕业,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论文查重成为众多毕业生在提交论文前必须经历的步骤。然而,这样的行为也可能导致你的论文被他人非法获取。
我“抄袭”了自己的论文
近期,广西某高校二年级研究生小杨打算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修订和提升,打算将其作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位论文进行发表。然而,当小杨将经过修订的论文提交至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检测时,不论他如何调整,论文的核心内容始终被判定为抄袭,且抄袭的部分均指向一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小杨心中充满疑惑,通过网络搜索得知,该篇文章早在2016年9月便已在《法制与社会》杂志上发表,而作者一栏显示的是于某某的名字。
小杨向记者透露,他所撰写的这篇文章与他在2016年6月提交并成功通过答辩的本科毕业论文《我国民事诉讼庭前会议制度之完善》在内容上具有极高的相似性,相似度超过了90%。
记者经过细致比对后指出,小杨所撰写的本科毕业论文《论我国民事诉讼庭前会议制度的完善》篇幅较长,全文字数众多,相较之下,于某某在《法制与社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篇幅较短,字数仅有3000余字,而且其中的核心观点与前者论文内容完全相同。
由于于某某提前发表了相关论文,小杨现在无法顺利发布自己经过修改和完善的最新论文。
小杨与于某某的交涉中,于某某坦白承认,他署名的论文系2016年为评定职称在淘宝上购买所得。经过小杨与于某某的多次交流,于某某表达了对小杨原创成果的尊重,并且已经向《法制与社会》编辑部发送了撤稿函。
记者发稿时,网络上仍能找到署名为于某某的论文,而这些论文的抄袭行为和抢先发表,对小杨造成的负面影响尚未彻底消失。
“我的论文是怎么‘丢’的?”
自己辛勤搜集资料撰写的毕业论文,怎么会被他人非法获取呢?小杨分析,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在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阶段。
小杨透露,在本科毕业前夕,他曾在淘宝上两次购买论文查重服务。卖家告诉他,所使用的比对数据库分别是“”和“”,而且每次服务的费用都低于20元。
记者观察到,在诸多高校论坛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屡屡出现论文遭窃或他人抢先发表,进而影响到作者毕业情况的实例。经过调查,多数情况下,问题根源被锁定在市场上的论文查重服务提供商。
在我国多数高等学府,若毕业生的论文中参考文献引用比率超出学校规定的界限,他们可能会遭遇无法顺利毕业的困境。为此,为了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许多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之前,都会选择使用市场上的论文查重服务来检测自己的论文。
目前,在中国,知名度较高且应用广泛的论文查重系统主要是由知网、万方、维普等知名知识数据库平台所提供。此外,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也存在着众多商家提供的论文查重服务。
以淘宝网为参照,记者通过输入“查重”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众多商家宣称提供论文查重服务,且这些商家均以不同查重平台的名义进行推广。这些商家所使用的查重数据库种类繁多,价格区间跨度较大,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记者在调查淘宝上提供的论文查重服务时发现,卖家通常会让买家先将论文内容复制并粘贴至他们提供的第三方网站链接上,买家需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获取电子版的查重结果。然而,买家提交的论文数据是否被卖家及时清除或妥善保存,这一点并不明确。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众多提供论文查重服务的商家,亦在提供论文代写服务。这些商家声称能够代写毕业论文,并承诺所写内容均为原创,且重复率能满足学校的规定标准。
一位曾从事网络论文代写业务的卖家透露,众多代写服务提供商普遍倾向于选择本科毕业论文进行代写,原因在于这类论文难度较小、需求量庞大且来源众多。该卖家指出,由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在提交后通常会被高校及其他机构用作参考资料保存,而不会上传到互联网,且通常也不被各类数据库所收录,这便给了某些商家可乘之机,他们得以盗取这些论文并进行售卖。
专家: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慎用论文查重服务
众多法学专家指出,论文检测工具的设立初衷旨在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并非论文撰写的必经步骤。若高校学子选择使用论文检测服务,务必增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我们仅对杂志社、期刊编辑部以及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和单位提供“官方对官方”的查重服务,对于在校大学生若需使用这项服务,则必须由学校代为办理。中国知网科研诚信产品负责人孙雄勇指出,“在电商平台,任何以中国知网名义提供论文查重服务的做法均属违规和假冒。”
孙雄勇指出,中国知网为本科生论文查重特别建立了一个独立数据库,该数据库中的资料经过分解处理,仅限于高校内部使用,不对外部其他组织或个人公开,从而有效防止了论文数据在正式发表前被泄露的风险。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副庭长刘岭指出,那些经过查重程序的论文可以被看作是作者创作过程中的“未完成品”,只要查重结果中的内容能够以某种方式全面展现作者的观点,那么这部分内容就可以被认定为已经创作完成的作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教授高桂林提出,自大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那一刻起,该论文便拥有了著作权。而论文在经过最终定稿并提交给答辩评委会进行评审后,便可以被视为已经公开面世。
刘岭提出,对于构成作品的查重论文,其发表权应归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人身权范畴,这一权利的行使权仅限于论文作者本人,由其自主决定何时、何地以及如何进行公开发布。论文在经过查重环节,系作者对作品进行修改与优化的关键步骤,此阶段不应被视为作者行使其发表权的体现。若他人未经论文作者许可,擅自利用尚未发表的查重论文内容,即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需承担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在内的法律责任。
高桂林提出,大学生需重视对自身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增强保密观念,同时在使用论文查重服务时需谨慎行事。(记者:曹祎铭、方思贤、汪奥娜、徐祥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