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科教兴市的核心战略,进一步推动我校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发展,特制定此项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管理规定。上海电力学院设立的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创业基金”),旨在激励大学生依靠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培养技术型人才,并拓宽他们的就业途径。该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上海电院资产经营公司旗下全资及控股企业的年度上缴款项,目前资金规模设定为30万元人民币。第四条,创业基金主要致力于资助我校学生所发起,并成功获得上海市创投基金资助的项目所设立的企业。第五条,上海电力学院的学生处、研究生处、科研处以及产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构成了创业基金的管理主体,同时,这些部门还共同成立了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创业基金的年度计划进行安排、对项目立项进行审批、对基金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同时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措施。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包括:主任由曹家麟担任,副主任由石奇光和张浩共同担任,委员则由王飞、毛静涛、蔡勇承、潘卫国、李永光、魏建华、陆玮、石笑寒、丁会凯等组成。此外,该委员会还设有上海电力学院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