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高校在网络舆论方面的引导效能。积极促进高校校园网站联盟的建立,深化教育系统官方微博联盟的构建,对高校网络宣传资源进行整合,提升高校间主流网络舆论的互联互通与互动,同时拓展优秀文化和积极声音的传播渠道。教育部门和各高校需确立网络信息发布、报送及舆论引导的具体工作规范,构建教育部、地方教育机构、各高校间的信息互通、定期磋商、协同应对的舆论工作机制。针对师生关注的焦点、热点及难点问题,增强对校园交流平台、网络即时通讯尤其是网络社群的舆论导向,有目的地对网络上的关切作出回应。构建教育机构与互联网内容监管部门的舆情交流合作体系及紧急情况应对策略,制定并优化高等教育机构网络舆情应对方案,融合运用传统及网络媒介,统一安排线上线下的工作,积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以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网络信息服务企业建立沟通与联系,共同构建应对突发事件的协同力量。
六、全面加强团队建设。各级教育机构与高等院校需着眼于全面育人,协调推进网络设施建设、网络监管工作以及网络评论团队的建设。高校需设立专门岗位,配备专人负责网络内容的管理,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校园网站的编辑与审核。同时,鼓励学术泰斗、教学专家和优秀导师投身于网络文化的建设与发展。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校园网络监管团队,广泛收集并分析师生网络思想动向,确保迅速识别并处理网络中的不良内容。特别重视从思想政治工作者、学术专家、优秀学生中挑选人才,构建网络评论队伍,以高效进行网络舆论引导和思想教育。积极促进高校网络文化相关专业师生、杰出代表人物、知名公众人物等多方参与网络评论的机制与方法的形成。借助教育体系内的培训资源和优势,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的行业指导职能,构建高校网络建设与管理的培训中心,增强对骨干队伍的培训强度。
七、推进激励评价机制改革。教育部挑选了一些基础扎实的高校进行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试点,实施了特别措施,划拨了专项资金,成立了专业团队,推出了新的工作模式,整合了校报校刊等传统媒体资源与校园网络媒体,研究将优秀网络文章计入科研成果、作为职称评定依据的途径,致力于培养一批网络知名编辑和教师、创办一批知名网站和专栏、评选出一批网络优秀作品。在试点项目取得成功经验后,应当迅速归纳成果,并适当时机进行推广。教育部门及各高校需给予网络建设与管理团队研究课题的支持,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吸纳进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在职学习计划,同时,对于专职人员,应将其纳入思想政治教育或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与聘任体系。
八、积极推动师生网络素养的提升。各级教育机构与高等院校需广泛进行学生网络文明及网络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促使学生养成上网的科学、文明、健康、合法的良好习惯。高校需强化学生教育管理,优化学生管理制度,提升学生识别、抵制、批判网络有害信息的能力,确保学生在网络空间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与自我保护。充分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互联网专业课》等核心课程的影响力,将网络道德教育融入课程教学体系。将文明上网视为师德建设的关键要素,并在教师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工作绩效评估等各个阶段明确相关规范和要求。
九、强化组织管理。各级行政部门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与其它互联网监管机构携手,将高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置于提升网络内容质量、促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关键地位,进行全面规划和整体安排。教育部设立了专门的高校网络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要求各地教育机构积极与当地的互联网内容管理部门进行紧密协作,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并推动本区域内高校的网络建设与管理事务。各高校需设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以完善党委的统一领导、党政共同管理的运作模式,并明确党委宣传部门在其中的主导责任,同时加强工作团队,与学生工作部门和信息技术建设部门协作,确保工作的有效执行。
十、加强工作支持。各级教育机构与高等院校需增加对网络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投入,并将此纳入院校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同时,将其与党的建设工作、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安全建设、文明单位的建设以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等环节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监督。依托高等学府,构建多个网络人才培养基地、网络舆情研究机构、互联网新技术研发机构,同时助力各地构建大学网络文化学术研讨交流平台,致力于加强网络文化复合型人才的培育,推进专家团队和网络文化相关学科的建设,推动关键理论实践课题的研究,为互联网的发展与治理提供智力、人才和技术方面的全方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