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旭峰(资深金融从业者)
2025年3月15日,央视财经频道以《年化利率高达近6000%!小心“评论区”中意外陷入“高利贷”陷阱》为题,揭露了借贷宝平台的非法经营行为,将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这一事件如同重磅炸弹,激起了社会各界对网络借贷领域乱象的广泛关注。借贷宝暴露出一条包含“虚假宣传、诱导签约、高额收费、暴力催收”在内的完整而复杂的诈骗链,其运作方式之隐蔽性、危害性,远超公众的普遍认知。
2025年2月,洪先生家中遭遇紧急状况,迫切需要资金周转。在翻看短视频评论区时,他注意到一条引人注目的“电子签秒到账”广告。带着试试看的想法,洪先生与放款方取得了联系。对方宣称流程简单、放款快捷,却要求洪先生在借贷宝上签订一份5000元的电子借条。洪先生依照规定执行了操作,却惊讶地发现,通过微信仅收到了3500元。当7天的借款期限届满,洪先生需全额归还5000元,此时他发现年化利率竟然达到了惊人的2234.69%。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这只是噩梦的开端。一旦逾期,平台便以各种理由收取高额费用,每天的延期费用甚至高达300元。洪先生尽管累计还款额已达到7000元,却依然未能成功结清账目。最终,他被迫支付了高达2万元的“销账费”,若不如此,还将遭受更为严重的后果。
恰巧相似,在同一时间段内,王女士由于经营资金不足,借助人人信平台寻求贷款援助。她被该平台上展示的贷款条件所吸引,于是依照规定步骤申请了三万元贷款。但出乎意料的是,实际到账金额仅为一点四万元,而合同中约定的年化利率却是零。王女士对此感到极度的困惑,然而放款人却坚决命令她在短短7天内归还3万元借款,并通过微信额外索要了数额巨大的“利息”。当王女士因为资金流转不畅而无力偿还时,她不幸遭遇了一系列残酷的催收方式。“呼死你”式的短信攻击如同狂风暴雨般袭来,每日数量高达2000条,严重干扰了她的日常生活。更为严重的是,她竟然遭遇了经过后期处理的私密照片威胁,这一行为给她带来了极大的身心痛苦。
暴力贷款四步曲
高科技如同一把双刃剑,不法分子正不断更新其手段,运用现代技术构建起一套完整的高利贷产业体系。他们针对那些金融知识匮乏或急需用钱的人群,采取层层诱导、步步紧逼的策略,直至这些人陷入其中,完成交易。
禁止虚假宣传。借贷宝等平台试图吸引潜在借款者,在抖音、快手等热门短视频平台上广泛发布诸如“低息秒批”、“无抵押借款”等极具吸引力的广告。为了制造出借款便捷、成功的假象,他们甚至雇佣了大量水军,在评论区进行互动留言,使许多不知情用户误以为确实能轻松借到资金。
诱导借款人签订合约。借款人一旦被这些虚假广告吸引并与之取得联系,便会被指引至借贷宝、人人信等电子签约平台,签署所谓的“零利率”合同。然而,资金的发放并非由平台直接进行,而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完成。这种做法使得平台对资金流动缺乏有效监管,为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埋下了隐患。借贷宝、人人信等平台声称电子签名得到法院认可,然而,放贷人实际上是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转账,而平台并未对资金的流向进行审查。人人信的产品经理透露,放贷者只需购买所谓的“黑市账号”(单价2000元)就能规避审查,这些账号甚至使用了已故者、残疾人或农村老年人的身份信息,而“人脸识别技术无需真人存在”。该技术滥用引发了令人费解的矛盾:借款人签署的电子借条虽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放贷人身份造假,追责变得困难重重。更有甚者,放贷人竟冒用虚假账户甚至已故者信息进行注册,使得受害者在提起诉讼时难以核实被告的真实身份。
费用高昂。该平台设有多种隐蔽的收费项目,包括展期费用(7天需支付300元)、滞纳金(每日利息5%)等。此类高额费用导致借款人的债务如同滚雪球般不断膨胀。众多借款人起初仅是为了短期应急而借款,然而,由于无力按时支付高额的展期费和滞纳金,他们最终深陷债务泥潭,平均每3个月债务便会翻倍。借贷宝的负责人坦率地提出建议,对放贷者说道:“请勿使用受监管的借条功能,转而采用欠条功能在私下收取利息。”这种直接的暗示和诱导,揭示了该平台对于高利贷乱象的默认甚至可能存在共谋行为。平台通过征收“出证费”、“展期费”、“逾期罚款”等多种名目,持续实现盈利,累计服务人数超过1000万,仅逾期催收的金额就已高达373亿元。其经营模式与2010年间的P2P平台崩溃机理极其类似,打着“信息中介”的旗号绕开了资金池的监管,但实际上,它们通过收费模式、产品设计等方面,实质性地参与了收益的分配。
禁止使用暴力手段追讨债务。一些借贷平台,如借贷宝,为了促使借款人迅速偿还债务,成立了专门的催收小组,并实施了一系列残酷的催收策略。这些手段不仅包括常见的电话骚扰,还可能涉及对借款人裸照的恶意处理,将照片发送给其亲朋好友,或是干扰借款人的通讯录联系人,从而给借款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某些催收机构特地研发了一种所谓的“心理压迫模式”,借助心理学的理论,对借款者实施精神上的折磨。
这些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利用了以下几个市场监管的不足之处:
法律条文表述不清晰:《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文规定禁止发放高利贷,然而对于“砍头息”、“服务费”等隐蔽利息形式的界定标准却缺乏明确。因此,在执法实践中,对于那些表面上看似合规实则利率过高的借贷活动,往往难以准确判定和妥善处理。
电子合同平台在借贷领域仅扮演技术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对资金流动去向、利率真实性等核心问题并无审查责任。正因如此,不法分子得以利用电子签名的漏洞,进行非法借贷操作。
人人信经理向记者透露,网络借贷平台中存在身份认证的严重缺陷。不法分子能够通过“购买过世老人身份资料加上AI换脸技术”等手段,轻易规避实名认证。调查数据显示,某平台上的虚假账号比例高达60%,这一现象无疑为金融诈骗创造了有利条件。
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未能建立起常态化的合作模式,这导致了风险应对工作出现延误。例如,借贷宝的关联公司牵涉到上百起借贷争议,尽管进行了整改,但只是停留在表面,揭示了在跨区域和跨部门合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资本与平台利益紧密相连:借贷宝的幕后股东九鼎控股掌握了金融全牌照,该平台以“1.4亿用户”这一数据为依据,宣称自身合规,甚至借助与五大行的合作进行宣传,误导了用户。其商业模式主要依靠“出证费”和“展期费”来获取收益,对高利贷链条的发展起到了纵容作用。到了2024年,借贷宝重新启动了“贷超流量业务”,将流量引导至那些尚未获得小贷资质的机构,这表明其逐利本性并未发生改变。
P2P 幽灵难散:十年整治后的变异危机
自2015年e租宝事件触发P2P行业巨变之后,监管机构持续努力对P2P平台进行规范管理。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关闭1.2万家平台,涉及资金总额超过2万亿元。但借贷宝事件的爆发显示出,地下金融正以“科技新装”的姿态重新崛起,其变化轨迹亟待我们严密关注。
传统的P2P平台通常依赖资金池模式进行业务运营,与之不同,借贷宝等平台选择了“纯粹信息中介”的运营方式。按照这种模式,平台宣称自己并不直接进行贷款发放,仅仅提供电子签名服务。然而,这种模式的转变导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资金存管、额度限制等方面的规定失去了实际意义。根据统计资料,2024年我国电子签名市场总规模已突破320亿人民币,借贷相关业务在其内部占据了超过40%的份额,如此巨大的市场容量为不法借贷行为创造了极大的便利。
犯罪行为始终在不断发展,部分非法平台已开始运用区块链技术,将借款合同记录在链上,并声称已实现“司法可追溯”。然而,他们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删除违法条款,企图规避监管。这种技术手段给监管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平台采用虚构的号码进行催收电话的拨打,以此来规避《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的监督管理。这种方式不仅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同时亦给借款人带来了额外的麻烦。
借贷宝的注册地位于成都,但其服务器却设立于国外。这种跨越不同区域的运营方式,使得该平台得以利用各地监管的差异性来躲避监管部门的查处,从而进一步增加了监管工作的复杂性。
然而,正如前例所示,线上操作仅限于签署协议,而线下则通过微信与支付宝进行资金转移。鉴于微信红包在交易中占主导地位,资金流动路径变得复杂且难以追踪,从而使得收集完整的资金流动证据变得极其困难。这一状况在司法审判中,常常导致因证据缺失,无法对犯罪者实施有效的法律制裁。
在审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法院注意到电子签名平台通常被视为“工具提供方”,因此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这一情况导致,一旦受害者遭受损失,他们往往难以追踪到真正的责任方以寻求赔偿。
此外,目前刑法对于“职业放贷人”规定的最长刑罚不过是三年,这一期限与电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相比明显偏低。这种量刑上的不均衡,导致部分犯罪分子更愿意投身于金融诈骗领域,因为他们觉得即便被发现,所承担的惩罚相对较轻。
维权的困境:作为与不作为
在借贷宝事件中,众多如洪先生、王女士等借款7000元,短短三个月便滚成了50万债务的受害者比比皆是,然而他们却始终未曾向监管机构提出举报。这种现象,即所谓的“沉默的大多数”,实际上揭示了诸多维权方面的系统性难题。
深圳的一名借款人因忍受不了催收机构的滋扰,选择向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但出乎意料的是,他遭到了催收公司雇用的社会人员进行的报复,其住所遭到了喷漆。在向警方报案后,警方却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受理此案。这一事件使得众多借款人感到惶恐,不敢轻易借助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调查结果表明,在遭受暴力催收的借款群体中,仅有12%的人选择了报警这一途径,然而,高达83%的借款人由于害怕遭受报复,不敢将此事公之于众。这种恐惧心理的普遍存在,使得暴力催收现象愈发肆无忌惮。
为什么大家不敢维权?
受害者投诉无果,他们在向银保监会投诉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却因“证据不足”的借口遭到退回。与此同时,平台所提供的电子合同却被官方认定为“合法有效”,这使得受害者的维权之路变得更加坎坷。
此外,司法领域的挑战以及诉讼费用的高昂,也是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面临的一大障碍。在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交被告的相关信息,然而,由于平台以“隐私保护”为借口,拒绝提供这些信息,结果导致90%的案件无法进入立案程序。这一情况迫使众多受害者不得不默默承受损失。
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认知盲区与路径依赖的问题。在这些平台上能够成功借款的人,要么是因为他们确实无法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要么是因为他们本身缺乏基本的金融常识,甚至可以说是愚昧无知。
河南一位农民接到了一条“714高炮”的短信,由于对金融常识了解不足,他误以为这是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于是便按照短信指示进行还款。然而,在还了18万元之后,他才震惊地发现,这笔贷款的年化利率竟然高达3000%以上。这种由于认知上的盲点引发的悲剧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表明,高达76%的95后群体在金融基础知识方面存在不足,对于诸如复利计算、砍头息等金融术语的理解相当模糊。这一状况导致他们在遭遇借贷陷阱等复杂金融问题时,往往更容易陷入骗局。
借贷宝事件揭露了地下金融领域中一个分工细致、技术含量高的产业链条,其中各环节紧密相连,共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黑色金融体系。
(一)技术支撑层
深圳某科技公司研发了一项名为“合同生成器”的应用,此软件能依据不同区域的司法案例自动调整利率相关条款,有效避免了法律上的风险。然而,这也使得那些从事非法借贷的不法分子变得更加猖獗。
杭州一家AI公司推出的“智能催收机器人”令人防备不及。该机器人每日能拨打多达10万通电话,其话术库中储存了300种威胁性模板,能够对借款人实施全面的心理压迫。
(二)流量获客层
贷款超市平台存在一定问题,其中一些所谓的“贷款超市”平台竟成了非法借贷产品的滋生地。以某“XX贷”App为例,它接入了一千多种非法借贷产品,并利用用户画像技术,精准地向急需资金的借款人推送高利率贷款,诱使他们陷入其中。
一些平台在推广时运用了社交裂变策略,实施了诸如“介绍朋友借款即可返利”的举措。在此机制下,短短三个月便吸引了超过五十万的下线,从而进一步拓宽了非法借贷活动的覆盖范围。
(三)资金供给层
一些曾经退出的P2P平台并未完全退出金融市场,它们将剩余资金转移至地下钱庄,借助“空壳公司”进行资金过渡,仍旧在进行非法的金融活动。
境外资金开始关注我国庞大的贷款市场。一家位于香港的投资机构在东南亚建立了资金储备,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操作,然后将资金转入国内,以此支持非法贷款行为。
(四)暴力催收层
广西一家催收机构构建了“债务人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收录了十万条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该公司借助这些数据对借款人实施精确催收,采取诸如“呼死你”和伪造律师函等策略,对借款人施加压力。
某些催收机构与黑客形成联盟,擅自侵入借款人的手机,窃取其通讯录资料,进而执行所谓的“精准轰炸”。这种跨越不同行业领域的合作,使得暴力催收手段变得更加隐秘,防范难度也随之增大。
这完全是一套完整的全产业链!
要彻底解决借贷宝等类似乱象,必须构建一套涵盖事前防范、过程中监督以及事后处理的完整监管体系,并打造一个立体化、无死角的监管网络。
(一)立法层面
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进行修订,旨在确立“综合资金成本”的精确计算准则,并将服务费、展期费等相关费用纳入利率的考量范畴,以此弥补法律中的空白之处,确保执法机构在处理涉及高利贷的案件中能够依法行事。
设立专项法规:颁布《金融科技监管规定》,具体规定电子签名平台在借贷活动中需履行的“穿透式审查”责任,增强对电子签名平台的监管强度,遏制其沦为非法借贷的共犯。
(二)技术层面
构建合同资料库:设立国家级电子合同资料库,对金额超过五万元的贷款合同实施强制登记,同时采用人工智能手段检测异常的利率条款。通过分析庞大的合同数据,能够迅速识别并预警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
积极倡导并广泛传播“可信时间戳”技术,以此保障电子合同生成时间的真实性,增强司法证据的可信度,助力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提升案件侦破的效率。
(三)执行层面
设立专门机构:组建金融犯罪侦查部门,汇聚公安、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众多部门的力量,构建强大的执法团队,对地下钱庄、技术服务商等实施全方位打击,彻底消除非法金融活动链条。为何问题往往要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才被揭露、解决?借贷宝在成都运营已久,为何仅用一天就暴露出问题?
动员社会资源,实施“金融监管哨兵”项目,对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群体进行培训,使其成为“社会监督者”。这些监督者遍布城市各个区域,能够迅速识别不寻常的贷款活动,并向相关机构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全民参与金融监管的积极氛围。
(四)教育层面
将金融知识融入义务教育课程之中,自基础教育阶段起便着手提升学生的金融素养。此外,我们还研发了“防范金融诈骗的虚拟现实体验系统”,借助沉浸式体验,使学生能更直观地认识到金融诈骗的伎俩及其危害,该系统已覆盖全国80%的中学。
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设立“金融消费者信用等级分类体系”,依据消费者的信用记录、金融素养等条件进行等级划分。针对信用记录空白、学生等易受伤害的群体,实行贷款额度限制,以减少他们陷入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五)市场层面
推动银行业务创新,鼓励银行推出“紧急周转贷款”项目,确保其年利率不超过15%,贷款额度介于5000至2万元。此类低利率、操作简便的贷款服务,能有效满足公众的短期资金需求,并压缩非法借贷的生存空间。
积极推广普及型金融服务:我们力推“助农贷款”“蓝领贷款”等普惠金融产品,目标是在2025年实现对全国3000个乡镇的全面覆盖。此举旨在为农村地区和蓝领群体提供更丰富的金融服务,进而推动社会公平,降低因金融服务短缺引发的非法借贷行为。
借贷宝事件的落幕并非终结,而是金融监管迈向新阶段的标志。成都警方迅速行动,在短短三小时内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查封,银保监会也宣布将搭建电子合同监管平台,这都彰显了监管效能的增强。然而,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所指出的那样:“金融领域的创新与监管之间的较量是永无休止的。只有通过打造科技助力、法律威慑、教育指引、市场保障的多重机制,普惠金融才能切实落地,确保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不再掉入“数字陷阱”,享受到更加公正、透明的金融氛围。(本文作者的观点,并不代表本头条号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