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标准
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须具备至少5个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的完成经验,亦或至少3个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的实施背景。
2、技术条件
专业配置完备且分配得当,其中关键技术人员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人员数量均达到了申请特定资质所需的标准,与资质申请表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一栏的要求相吻合。
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超过十年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实践经验,且曾独立主持过三项以上中型或更大型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其中至少一项为大型项目。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规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非注册人员需担任专业技术负责人,并主持完成至少两项中型或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且其中至少应包括一项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企业核心技术人员或总设计、总工程师需具备大学教育背景,拥有8年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实践经验,且独立负责并成功完成至少两个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同时应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规范所列人员范围内,非注册人员需担任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两项中型或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并且应持有中级或更高的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该机构拥有一套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涵盖技术、经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详尽管理制度。
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能够承接中小型规模的风景园林工程及投资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任务。
三、 附 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