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赔偿如何做会计分录
作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如果公司根据仲裁结果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会计师在做会计时需要这样做。 具体类别另行处理。 常见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工资的偿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企业偿还工资可视为正常工资支出,计入职工工资,按照正常“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2.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月工资。
该规定具有惩罚性。 公司支付给员工正常工资的部分一般计入工资薪金,但超出正常工资的额外部分属于管理问题造成的费用,需要计入管理费用。 不能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的支出在税前扣除,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前扣除。
3、遣散费的更换
企业应将其视为正常的经济补偿金,并作为“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 不能按“工资薪金费用”在税前扣除,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前扣除。
累积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付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应当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1、加班费、夜班补贴、部分工资等补偿均通过“应付工资”计算,并根据员工原有情况计算相应的成本科目。
2、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在正常经营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财务处理的复函》:
企业进行用人制度改革,未改变企业组织形式或实施企业清算时,因终止或者变更劳动关系等原因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当计入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即,该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贷记“现金”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而不应通过“应付工资”计算。
劳动仲裁赔偿如何做会计分录? 在企业管理中,劳动仲裁一般以工资为中心,因此补偿以工资形式支付。 可以重发,也可以加倍,但不管是什么,小编都在这篇文章里把这些形式都整理出来了。 快来学习吧。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