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工程建设标准造价领域联合检查事项内容
一、住房城乡建设局检查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专业专职人员依法依规执业情况的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
审查内容包括:对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使用规范的核实、对名称使用规范的审查、对经营期限的确认、对无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审查、对住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对注册资本实际缴纳情况的核实、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对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验证。
审查内容涉及:首先,确认营业执照是否放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显眼处,并检查是否存在篡改情况;其次,核对印章、银行账户、招牌、信函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注册登记的名称相符(商业、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招牌名称可适当简化),并检查是否有擅自更改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名称中是否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并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以进行核实;再者,审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期经营的情况;此外,检查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范围进行一般经营活动的情况;还需核实登记的住所或营业场所与实际路牌、楼层等信息是否一致;对实行实缴制的企业,核查其出资情况,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同时,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过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核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但未进行登记;最后,通过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并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核实自然人股东的身份和投资情况,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