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厂提标技术改造项目工程,依据石发改发【2017】21号文件获得建设许可,由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即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厂提标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招标人负责。该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自筹,目前各项招标条件均已满足,故公开招标其工程施工,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厂提标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2.2项目概述:该工程涉及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厂的提标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改造的规模达到每日0.3万吨。项目将新建曝气生物滤池、加药间等关键构筑物,并配备相应的配套设施和设备。
2.3招标范围包括: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全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2.4建设地点: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质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拥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同时,还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更高等级的资质;此外,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需拥有相关工程的成功业绩,并且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以及资金实力等方面均需达到相应的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模式,评标过程遵循宁建(建)发【2017】33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具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一),同时技术标评审实行匿名制。
4、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与投标的个人或单位,须在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下午18:30之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完成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需按照系统指引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再下载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若投标人未依照上述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其投标将不被接纳。该交易平台采用CA锁认证进行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现有的、在有效期限内的CA数字证书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并使用。对于尚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请拨打联系电话,如需使用固定电话,请拨打此号码,亦或亲临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办理业务,那里同样提供联系电话咨询。
4.3保证金缴纳账户系投标人在线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的,须按照已备案的基本账户进行缴纳,若未按此规定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后至开标期间,持续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变更补遗”公告区域。请注意,您所关注的项目可能对时间或具体内容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将仅通过“变更补遗”公告栏进行公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通知。若因个人疏忽未能及时留意招标信息或相关调整(包括澄清、补充等)的公告,进而导致投标未能成功,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将由个人自行负责。
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且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图纸费用需另外计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编号:AHXC-2017-013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需递交至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该中心位于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具体位置在三馆一中心东侧,长庆东街与五岳路的交汇点。
对于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照指定地点提交的投标材料,招标方将不予接受。
6、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厂提标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
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