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曲(化名)前来报案,称自己在网上遭遇了假冒化妆品供货商的诈骗。2017年2月,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刑侦大队接待了她。她透露,自己是一名从事化妆品生意的微商,长期以来一直从这个供货商那里进货,彼此之间已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2017年1月,我的手机微信上出现了一条好友申请,内容大致如此:小曲的化妆品供应商表示,他们之前的微信号已经不再使用,现在通过新申请的账号来添加老客户,以便继续提供产品供应。
我观察到那个微信号的头像、昵称以及朋友圈内容,都与之前的供货商毫无二致。此外,在与对方的交流中,我发现他对化妆品有着深厚的了解,因此我坚信此人无误。基于对老供应商的信赖,小曲依然通过微信将货款一次性转给了对方,并要求其继续提供商品。小曲耐心等待了近一个月,却始终未能收到货物。当他试图联系对方时,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与此同时,他原本的供货商也在朋友圈中发出警告:“有人假冒我行骗,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这时,小曲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自2017年1月起,本局刑侦大队已连续遭遇三起假冒微商身份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件,受害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接到报案信息后,振兴分局刑警大队迅速行动,调配警力投入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这三起案件很可能是由同一犯罪团伙所为。为遏制电信诈骗案件频发、迅速锁定犯罪分子、及时补偿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振兴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们不辞辛劳,足迹遍布多个地区搜集证据,历经近一个月的艰苦努力,通过细致入微的侦查工作,果断采取行动,最终在广西桂林市成功将涉嫌诈骗的吴某、刘某夫妇二人抓获归案。
丈夫负责“克隆”账号,妻子专业“解惑答疑”
经过审核,刘某,这位妻子,持有大学学历,她在求学期间便开始了网上销售化妆品的微商生意,用以补贴生活费用。凭借她的智慧和所学专业知识,刘某的业务一直做得相当出色。刘某毕业后不久便在网络上邂逅了现在的配偶吴某,婚后吴某未曾有过稳定的工作,经常四处打零工;而刘某则继续经营着化妆品的微商生意,同时肩负起在家照看两个年幼孩子的重任,家庭经济状况颇为紧张。到了2016年12月,为了筹集资金,两人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冒险一搏,借助微商这一渠道进行诈骗活动。吴某作为嫌疑人,通过微信平台,首先加入了销售化妆品的供货商群,随后又陆续在群内添加了众多从事化妆品销售的微商作为自己的好友。经过筛选,我们挑选出了那些生意兴隆且拥有固定客户的化妆品供应商。随后,我们开始模仿这些供应商的微信头像、昵称、朋友圈内容,甚至包括他们注册微信时填写的性别等详细信息。我们精心“克隆”出自己的微信号,使其与这些化妆品供应商的微信几乎难以区分,除非仔细分辨,否则很难察觉到其中的差别。趁机利用老客户因长期合作而疏于防范的心理,以假冒的微商身份对他人进行诈骗。面对老客户提出的关于化妆品的各种疑问,吴某无法给出满意的答复,此时刘某便站出来为其解答疑惑。受骗的老客户们并未察觉到其中的疑点,在与假供应商达成交易后,便按照嫌疑人的要求,毫不犹豫地将钱转给了嫌疑人。
刘某在行骗的同时,依旧经营着自己的微商业务。然而,与过去有所不同,他对于要求购买化妆品的客户,若手头有存货,便会按时发货。即便知道自己并无相应货物,他仍谎称有货,骗取客户信任后,便不假思索地收取货款。随后,他与妻子一同将受骗的客户拉入黑名单并删除,与受害者玩起了失踪的游戏。尝到甜头后,仅仅三个月,这对夫妻便如狼似虎,接连作案数十次,非法所得累计超过20万元,受害者遍布全国多个省份。
警方在其住所内查获了众多非法所得现金、各式电子器材、作案所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电话卡等物证,面对这些详实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吴某和刘某均对所犯罪行毫无隐瞒地坦白。目前,这两名嫌疑人已被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刑事拘留。(孙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