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在此次发布会上,法院公布了2022年度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进展情况,并分享了十大典型案件,旨在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该院连续第五年推出此类典型案例。南都记者在报道中特别关注到,这十大案例中有一例是关于“友个总管”微信营销软件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件涉及微信平台上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软件在安卓平台上运行,能够自动管理多个微信账户,并模仿真实用户的手机操作来使用微信,具备诸如虚拟定位、自动点赞和评论、群发消息以及清理粉丝等营销辅助功能。
南都记者从法院获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一审中提出指控,称广州巧布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快观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微信产品与服务研发了“友个总管”“N+”等涉嫌侵权软件,这些软件被安装在华为等品牌的安卓系统手机上,且相关手机被对外销售,此举涉嫌不正当竞争。因此,腾讯方面要求这三家被诉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总计300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巧布施公司及快观注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需支付赔偿金共计3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二审中认定,微信软件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巧布施公司、快观注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利用技术手段对微信产品进行开发,推出了多项违反微信平台规定的营销功能。这些功能能够自动化、批量化地向不特定微信用户频繁发送营销信息,且用户无法自动屏蔽或规避。这些功能的实际运行干扰、修改了微信软件的相关运行过程,超越了微信功能设置的限制。这种行为对广大微信用户造成了持续的骚扰,扰乱了微信平台的正常运行秩序,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所规定的“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巧布施公司及快观注公司违背了诚信原则及商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对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了干扰。在全面考量本案相关要素的基础上,法院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指出,将涉案软件部署于安卓平台,通过被控手机自动操控多个微信账户并模仿真实用户进行微信操作,以实现虚拟定位摆摊、定点加好友、自动点赞及评论、自动发布朋友圈、群发清理粉丝等所谓的“外挂”营销手段,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隐蔽性高、形式多样、影响广泛、损害迅速扩大的特征。
法院强调,在审理此案中,对微信平台展现出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深入审查,并对双方当事人的竞争状况、被指控行为的科技手段、执行方式及成效进行了细致的审查与分析。同时,对那些违背诚信原则、恶意窃取他人商业机遇和竞争优势的“搭便车”行为给予了严格的规范。此举充分展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维护市场秩序、经营者权益及消费者利益方面的“三元叠加”价值追求,有效遏制了互联网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加强了涉及数字经济及互联网平台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采写:南都记者 冯奕然通讯员 戴芳芳 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