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一组最新数据,数据显示,在4月28日至5月5日期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销售额攀升至3818亿元,这一数字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8.1%。这一显著增长得益于庞大的网民群体所激发的旺盛消费热情。
购物、出行、订餐、娱乐等活动,在互联网平台上每日上演。为了营造一个让中国近10亿网民感到安心和无忧的网络消费氛围,严格的监管措施将从本月开始实施。从5月1日起,《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生效,而《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也将在5月25日启动执行。
网络消费,难以摆脱有时也添堵
圈内流传着一句话,如今若手持手机却不从事销售,简直是对家中WiFi的浪费。南京的一位全职妈妈,名叫韩梅梅(化名),她笑着说道。她自4年前踏入社交电商领域,如今管理着三个拥有500人的微信群,并且正在筹备第四个。通过微信群销售商品,早已成为她稳定的收入渠道。
起初,韩梅梅的客户群体包括了亲朋好友以及小区里的邻居。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老客户们因信任韩梅梅的货源质量,以及商品物美价廉的特点,纷纷推荐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韩梅梅的业务日益熟练,不仅获得了更多的货源,而且经营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记者观察到,她所管理的微信群就如同一个迷你超市,里面销售着服装、食品以及各种日用品。
社交电商领域正蓬勃发展,而直播带货在近两年里实现了迅猛增长。据悉,快手平台上,日活跃的电商用户数量已超过一亿。借助直播和短视频,商品交易额从2019年的596亿元增长至去年的3812亿元,同时,平均重复购买率也从2019年的45%提升至去年的65%。
供应充足,各种经营模式持续创新,网络购物让人难以割舍,然而偶尔也会带来困扰。
我在多个微信购物群中选购商品,对群主抱有信任,然而群主同样是凡人,他们并不具备商场或超市中品控人员那样的专业水平,有时也可能出现误判。拥有十余年网购经历的陈女士曾遭遇过不愉快,她回忆道:“记得有一次,我在网上团购的网红蛋糕中,竟然发现了一只半只的苍蝇。”
我屡次遭遇网络评论的误导。南京的白领刘永红感慨道,某些网店的评论极具吸引力,但实物与描述大相径庭。即便是餐饮软件上的评价,也未必可靠。上周末,我前往一家网红餐厅用餐,却大失所望。更糟糕的是,我留下了差评,没想到后来那差评竟不翼而飞。
电商促销期间,尤其是大促和节假日,接连不断的网店促销短信让人不胜其烦。南京万科光明城的居民徐晓燕,日常所需如化妆品、服装、鞋子几乎都通过网络购买。她向人透露:“在‘五一’假期,不少网购过的商家纷纷发送促销信息,我的手机里就有三十多条。以往在‘双11’期间,手机只能设置为静音,否则面对上百条信息的狂轰滥炸,真的难以承受。”
在讨论网络消费的难点时,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监督部门的主任赵鑫指出,网络二手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其市场运作的自由度相当高。在这样的平台上,众多商家以“高仿”、“精仿”、“复刻正品”等名目,低价倾销假冒伪劣商品。除了假冒商品的问题之外,这些平台上还存在着盗版网课、盗版影音、低俗漫画等问题,其危害性更为严重。
新兴业态,明确纳入监管范围
当前,网络空间中社交、娱乐以及购物等领域已实现无缝衔接,大众的网络消费行为已远远超出了传统电商平台的范畴。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实施以来,已逐渐显现出难以适应网络交易日益复杂多变的监管需求。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格局下,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市场监督职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便应运而生。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的钱军律师指出,《办法》是在电子商务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对网络交易的各方参与者制定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要求与规范。这样一来,商家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自身经营活动的法律界限,同时,执法监督部门也能更有效地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公正客观地执行法律。
《办法》明确将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兴商业模式纳入网络交易监管体系,成为其显著特点。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特邀研究员、法律专家丁梦丹指出,小红书、抖音、快手、微信等知名平台推出的新功能,对传统网络交易环境产生了深刻影响。以抖音为例,作为一款短视频社交应用,它不仅开设了抖音小店,还引入了直播带货等多元化业务功能。互联网新兴领域正逐步展现出界限不清晰、平台多样化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对网络交易市场实施更加周密的监管。
钱军指出,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创新,然而这种创新必须遵循法律法规。通过引入新的监管措施,可以促使新兴业态的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同时也能有效提升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力度。
《办法》明确指出,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需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进行保存,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即将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全面监管直播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平台、营销人员以及线上线下参与元素。具体而言,直播营销平台需建立商品和服务负面清单,对违规行为严重的直播营销人员实施“黑名单”管理,并主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不得擅自删除或屏蔽用户的不利评价。
观察到网络销售领域,尤其是直播电商的迅猛增长,王在盛于句容市创办了一家企业,该企业专注于为网店提供运营支持。他表示,直播凭借其直观性和互动性,迅速赢得了用户的忠诚度,然而,其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一面:存在刷单、刷粉丝、刷评论、刷观看量等现象。目前,直播电商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构建一个更加健康、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还是寻求更有效的营销策略,行业和平台都面临着漫长的道路需要探索。强化对网络直播销售的监管力度,有助于对市场秩序进行严格规范,便于信息的追踪,并显著降低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等不当行为的出现。海量的直播视频资料累积形成了庞大的数据资源库,这也有利于行业快速分析市场动态,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
聚焦“痛点”,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规针对网络消费中存在的难题进行细致的规范,旨在保障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生活体验。
省消保委宣传部门的负责人王国丰向记者透露,针对消费者普遍痛恨的“刷好评”现象,《办法》不仅沿袭了电子商务法中关于禁止“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规定,而且特别指出了各种虚假宣传手段,诸如“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以及“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等,这些内容有助于监管部门实施更为精准的监管措施。
网络店铺的虚假交易等非法竞争现象,有望得到有效控制。丁梦丹指出,自5月份起,年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电商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并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这不仅限于电商平台上的商家,还包括那些通过网络社交和网络直播等方式盈利的个人,他们同样需要纳入税收管理。网络交易平台需对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商家进行特别提醒和标注,以此促使平台强化对商家资质、主体登记和税务申报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同时,若商家通过虚假交易手段,如刷单、刷量、伪造点赞和关注度来虚增交易额,他们不仅要承担刷单的费用,还可能触及10万元的税收门槛,从而需缴纳相应的税费,这无疑增加了他们的违法成本。
《办法》明确指出,网络交易主体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或请求的情况下,不得向其推送商业广告。在推送商业信息时,必须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明显、便捷且不收费的拒绝接收途径。一旦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相关主体应立即停止发送,严禁以更换名称等方式重新发送。省消保委的徐悦工作人员表示,强化监管力度,有望有效缓解消费者遭受网络广告侵扰的问题。
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商家不得将捆绑销售的商品选项预设为消费者默认接受,亦不得将消费者过往所选择的选项默认为当前选择。若消费者已购买“自动续费”服务,商家需在续费周期开始前五日内,以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发出提醒,以便消费者能够及时作出自主决定。
给平台立规矩,严禁“二选一”
互联网平台兼具市场与企业两重特性,在网络交易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于推动平台经济向着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记者观察到,这两项新规定都着重强调了平台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并且明确指出平台不得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的行为。
近期,互联网领域强制商家进行“二选一”的现象屡见不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4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因此行为遭到了高达182.28亿元的罚款。此次处罚的缘由在于,阿里巴巴集团凭借其市场主导地位,强迫平台内的商家接受“二选一”的规定,以此手段获取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这种强制性的“二选一”做法,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还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不利影响。
针对此问题,《办法》为平台设定了明确的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者不得对平台内商家在平台上的交易活动、交易价格设定以及与其他商家之间的交易行为等,实施不合理的限制或强加不合理的要求,不得干预平台内商家的自主经营活动。
关于“二选一”的争议,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相关机构举办了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会议。会议之后,共有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布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紧接着,在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又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整改督查的专题会议,对整改督查及评估工作的进展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协调。
徐光新,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副处长,向记者透露:“平台经济发挥着正面影响,然而在迅猛发展的同时,潜在风险也在逐步集聚,因此,强化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已成为必然趋势。”在近年来的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力度,颁布了《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并构建了包括主体准入、商品准入、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八个方面的责任清单,共计47项内容。截至目前,全省超过九成的电商平台已经实施了相应的管理措施。近期,该局公布了平台整改的责任明细,并督促省内各平台逐一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此举旨在全面清理“二选一”等违规行为,同时,还将对省内互联网领域的领军企业实施约谈和辅导,以预防垄断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净化环境,让人“傻瓜式”消费
陈女士自从遭遇过含有苍蝇的团购蛋糕事件后,网购食品时变得格外小心,不再购买非品牌厂家的产品。在挑选衣物时,她会仔细询问衣物的色牢度以及是否容易变形或缩水等问题,若群主无法提供明确的回答,她便会果断放弃购买。她深知微信群里存在一些来源不明的商品和假冒名牌,对于食品安全方面,她始终抱有疑虑。期盼监管部门切实执行政策,确保人们在享受网络购物便利的同时,还能获得消费安全保障。
韩梅梅经营着一家规模可观的社交电商平台,偶尔也会感到忧虑。“有些好友会特意打电话来提醒我,售卖商品可能存在风险。”她坦诚道,群内销售的商品大多并非出自她之手,她主要依赖经验来挑选供货平台和商品。“正是因为群友们信任我,才会在我群里购买商品,一旦商品出现任何问题,最先找到的必然是我,而非那些供货平台。”韩梅梅认为,将社交电商纳入监管体系十分关键,这不仅涉及对社交电商本身的管理,还应当对商品的生产源头进行严格的监管。
杨庆林曾于数年前在南京从事电商培训工作,而今他已转型成为母婴用品及食品的电商卖家。他坦言,作为商家与网络购物者双重身份,他无疑更期待电商销售流程的规范化与完善。
近期,快手电商平台公布了一则处罚通告,明确指出将集中整治珠宝玉石领域内销售假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涉及受罚的商家粉丝量均超过八百万。据快手电商监管部门负责人透露,自去年起,该平台每月都会公开处罚信息,并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超过八百万消费者参与到监督与举报行动中。我们将强化管理、提升平台质量,期望消费者能够轻松购物,无需因购物而成为相关领域的行家里手。
严格的监管措施,不仅为网络用户打造了一个安心愉快的消费空间,同时也推动了平台经济的规范化和持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