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水军公司100分钟刷出10万播放量
在社交媒体和购物网站中,若输入“水军推广”、“流量刷取”等词,便能轻易搜寻到专门提升视频播放量的水军服务。在这些服务中,某些公司甚至只需30元人民币就能购买到10万次播放量的服务。
“一天可刷几百万播放量”
昨日傍晚,新京报的记者在百度贴吧浏览时,注意到有网民发布了一则帖子,内容提及通过网络途径进行推广宣传的方法。记者随后与小刘这位网友取得了联系,小刘透露,他目前在陕西的一家网络公司任职,该公司坐落于西安市,主要业务包括网站建设、推广以及品牌管理等服务。
小刘透露,他所在的公司负责影视作品的宣传推广,“我们公司的大群里聚集了不少网络水军,数量至少达到上千人。”他进一步说明,这些水军可以在腾讯、优酷、爱奇艺等知名视频平台上为影视作品提升播放量,“在优酷和爱奇艺上,一天内可以轻松刷出几百万的播放量,这一切都是通过机器操作完成的。”
他展示的报价单表明,在各个平台上,若要购买一万的播放量,其费用介于3到5元之间。除此之外,该公司还能提供评论数、电影评分等服务的刷量服务。
在昨晚7点18分这个时刻,记者借助某个视频播放平台,成功搜寻到了一部拍摄于1958年的影片。鉴于其年代久远,该影片呈现为黑白画面。此外,它的观看次数仅有8922次。
小刘在看到那部电影的分享链接之后,惊叹只需30元便可轻松获得10万次的播放量。
小刘在收取了30元费用之后,明确告知已经开始着手处理工作。据记者在昨晚8时58分通过相同的视频平台查找该影片时观察到,该影片的观看次数已经攀升至11.3万次。
回复博文0.3元/次
微博上,账号“水军联盟-微信投票扫码微博投票”仅发布了8篇微博,其中有一篇内容附带了网页链接,点击后可访问“诺一品牌营销”的官方网站。
官网所述,该平台已助力300余家企业塑造品牌形象。其服务内容涵盖:在微博、微信上增加粉丝数、提升阅读量、促进转发与评论、组织投票、维护人气及参与话题榜排名;增加视频播放次数、提高指数、促进评论及进入排行榜;在网易、搜狐、新浪、今日头条等门户网站发布新闻、引导评论与点赞;以及爱奇艺、优酷、土豆、腾讯等视频平台的播放量、评论和点赞等方面的提升。
在价格方面,针对特定博文进行高质量互动的微博粉丝,能够引导公众观点,数量超过1000条时,每条回复的价格为0.3元。而对于粉丝数超过1000万的微博名人,若他们转发博文或微活动,能够迅速吸引公众注意力,此类转发的费用为每次1800元。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平台提供了普通任务、注册任务和下载任务三种类型。其中,普通任务的难度较小,相应的报酬也较少。这类任务通常包括在朋友圈分享链接、参与投票等活动,其单价大多在0.11元左右。完成这些任务所需的时间相对较短,通常不会超过3分钟。至于下载任务,其单价普遍在0.75元以上,而“新用户支付0.01饿了么”这一任务的单价更是高达2.5元。
平台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熟练操作多做任务,一个月能挣几千元。
那位名叫“推推兵”的网站招募人员表示,他从事这项工作是从执行任务开始的。目前,他的主要职责是接受订单,随后将这些任务分配给个人去执行。若操作熟练,单靠完成任务,有人一个月的收入可以达到五万元。
律师说法
“水军”行为不当或担责
《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指出,若电影发行公司、影院等机构出现制造虚假交易、虚报或隐瞒销售收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整改,并没收非法所得,同时处以5万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若非法所得超过50万元,则罚款金额将是非法所得的1至5倍。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若情节特别严重,将予以吊销许可证。
“水军”行为也不意味着不负责任。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指出,一旦水军散布的消息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或者在网络上散播或指使他人散播,这种行为便构成了网络诽谤。若网络诽谤信息被转发超过500次,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此外,如果发布的诽谤信息被点击或浏览超过5000次,或者转发次数超过500次,便属于“情节严重”,届时将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再者,若一年之内水军多次进行未经处理的网络诽谤,且诽谤内容实际被点击、浏览、转载的次数累积达到犯罪标准,那么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定罪。此外,若诽谤行为导致被害人或其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两年内因诽谤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后又犯诽谤罪的,也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除此之外,若有人雇佣、策划、煽动或协助他人散布、传播网络信息,损害了他人的个人权益,需共同承担法律责任。那些从事网络水军活动,给受害方带来损害的,必须承担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行为的责任。至于网络用户或服务提供方,若侵犯了他人的个人权益,导致财产损失或严重精神伤害,受害方有权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赔偿。(赵凯迪 潘佳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