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9日报道,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海口中心支行发布对微信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信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海科融通)。
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海科融通海南分行未按要求设立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审核要求,未对海科融通收单业务受理信用卡限额进行管理。小微商户按规定办理,未按规定办理。 因对可疑交易采取有效措施,非法开展银行卡异地收单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其予以警告,并依法处以41万元罚款。
据媒体报道,海科融通一年内共收到6次罚款,被罚款、没收共计169.62万元。 2024年12月27日,海科融通宁夏分行因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市银行责令改正。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心分行被罚款27万元,相关负责人被罚款1万元。
2024年8月7日,海科融通微信城市支行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9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微信中心支行处以3万元罚款。
2024年7月29日,海客融微信宁支行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微信支行对其处以18万元罚款。
2024年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海科融通成都分行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2万元。 ,并处罚款55万元。 美好的; 2月,海科融通广西微信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及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央行微信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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