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第三方支付存款利息归属问题终于得到澄清。 近日,央行制定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可获取大部分存入资金利息。
第三方支付巨额沉淀资金的存储和收益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此前,央行虽然明确规定不得挪用沉淀资金,但对于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等收入却没有明确规定。 每个支付公司都采取不同的方法。
所谓客户备付金也称为“沉淀资金”,央行将其定义为:支付机构持有的客户预存或留存的货币资金,以及支付机构代收或支付的货币资金。 具体包括收款人或者付款人委托保管的货币资金、收款人委托支付机构代收并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付款人委托支付机构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货币资金等。 ETC。

目前,第三方支付资金规模已突破万亿元。 至于存入资金的具体规模,几大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对记者保持沉默。 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市场份额较大的几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本积累规模可能达到数十亿元,年利息收入达数亿元。
准备金不归支付机构所有
如此庞大的积累资金如何管理? 央行去年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接受客户准备金的支付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准备金专用存款账户。 且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储备存管银行。 央行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存款不属于支付机构自有财产。
“这部分资金并没有进入支付宝的财务系统。” 支付宝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支付宝实行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账户分离的规定。

大部分利息流向付款机构
另一方面,这笔巨额积累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谁所有? 根据国际惯例,第三方支付服务产生的利息属于支付机构。 例如,在美国,客户备用资金产生的利息属于支付机构。
此次央行准备金存款管理办法草案规定:“支付机构计提风险准备金后,可以将准备金银行账户利息余额划入自有资本账户。” 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其准备金银行账户利息的10%。” 这意味着支付机构最多可以获得其中90%的利息。
还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担心,相关准备金存款管理办法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沉淀资金的利息归属目前还无法定论。 有用户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应主动、定期公布存入资金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