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第三方支付的“初衷”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近日,央行发布公告,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中对第三方支付服务的账户开户、支付验证、限额管理等各项规定一经公布,立即引发热议。 新规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网上支付的便利性? 第三方支付、P2P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将面临哪些挑战? 新规定会阻碍金融创新吗? 如何平衡推动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
让第三方支付回归支付本源

2015年是非银行机构支付发展的第12个年头,距离2011年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已经四年了。统计显示,仅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就突破16万亿人民币,达到16.39万亿元,同比增长59.4%。 “支付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需要新的规则来规范新业务的发展,明确第三方支付的功能定位势在必行。”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央行等十部委。
“新规首先规范了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流程。”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分析,消费者经常将钱存入虚拟账户进行第三方支付进行消费。 金额的增加导致第三方支付账户中的资金不断积累,客观上使得第三方支付具有类似银行存款的功能。 两者的区别在于,银行存款受央行监管,安全有保障,而虚拟账户中的资金不受监管,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因此,新规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余额支付规模,减少了存管资金数额。
对于此前“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限额仅为5000元”的理解,央行回应称这是一个误解。 5000元的限额仅针对支付账户扣除,不适用于银行账户。 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时,从支付账户中扣除5000元后,超过5000元的余额将从银行卡账户中支付。
有消费者质疑这是否会影响网上支付体验甚至限制消费? 事实上,使用第三方支付时,只要余额不用于支付,就不会受到任何限制,超出部分可以通过支付账户绑定的网银支付。 “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络购物的限额可以满足大多数消费者的需求。限额是为了保护普通用户的资金安全,不会影响正常的消费者支付行为。” 曾刚指出。

监管空白蕴含巨大风险
新规定还规范和组织了银行间清算和账户管理。 目前,很多人习惯通过支付宝转账。 但新规实施后,将很难实现通过借记方式将支付账户资金划转至他人银行卡的服务。 同时,对于支付账户,所有支付账户年度累计最高余额支付交易额不得超过20万元。 超过限额的支付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进行处理。 这意味着通过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行免费的银行间转账将不再可能。
“清算结算功能是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需要严格的牌照管理和准入限制。每个国家都是这样。现在我国清算市场已经放开,第三方支付如果想参与进来“在清算业务上,完全可以申请牌照。但目前监管之外的第三方支付交易暗流涌动,无疑会给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曾刚说道。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风险来自账户管理。 第三方支付账户实名管理薄弱,缺乏面对面的身份验证,导致巨额资金和交易存在监管缺口。 这不仅给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留下了可乘之机,也给货币政策和经济宏观调控带来了问题。 来压力和挑战。 在曾钢看来,有必要通过分类管理的方式让巨额资金回归银行体系进行监管,避免形成系统性风险。

纵观其他大多数国家,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牌照管理。 银行是银行,支付机构是支付机构。 我们一定要坚守主业,不能跨界。 支付机构不能从事类似银行、云闪付、甚至证券类业务。 从这个角度来看,监管并不是为了限制,而恰恰是为了第三方支付行业更好的发展。
行业优胜劣汰或将不可避免
“随着银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网上银行的效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相比一点也不差。” 黄震认为,从操作角度来看,无论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网银支付,都是一种习惯。 对于想要快速便捷支付服务的消费者来说,他们的支付体验丝毫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支付市场未来发展趋势,中金公司研报评论称,新监管环境下,大型支付机构的发展方向是提供平台服务,拓展征信、互联网征信等业务,通过价值收费——附加服务; 而纯支付业务的利润率较低,小型机构生存将更加困难,行业面临整合,行业集中度将提高。
“互联网金融多年来疯狂发展,造成的混乱越来越多,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也越来越大,亟待清理和规范。” 曾钢强调,监管是不断的、动态的调整。 过程中,现在的限制未来随着行业的发展可能会放松,不能简单地视为对创新的禁止和打压。 (记者文媛通讯员何鲁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