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从事网络支付的非金融机构9月需申请牌照

2024-01-20
来源:网络整理

6月21日下午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在官网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含网络支付)须经央行受理。 监管规定,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支付业务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据悉,这一措施将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 这一政策也引起了国内在线支付行业的关注。 国内主要从事在线支付的公司有财付通、支付宝、快钱、易宝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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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牌照注册资本最低1亿元人民币

央行办法规定,提供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按照办法规定成为支付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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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还限制了从事支付业务的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最低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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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管范围,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和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办法》还明确了网上支付的范围。 网上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兑换、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等。 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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