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在一家外卖平台兼职。 2024年初,他的朋友罗某(办案另一案)在微信群里请他帮忙抢红包。 抢红包后,他退出了群,并根据红包的金额获得佣金。 罗某称,他在后台经营网络赌博,红包被顾客用来购买筹码和游戏币。 孙同意了。 2月底,他被罗某叫到某酒店房间。 里面有好几个人,但是罗并不在。 一位名叫“虎子”的男子发了十几个微信群二维码让他们加入。 “顾客”进群后,发了号码“”,随后发了60个红包,每个红包价值200元。 孙某等人接受了,“顾客”就被踢出了群。 其他团体也做同样的事情。 将孙某等人抢到的红包汇总后,通过支付码将其转出。
此后,孙某等人几乎每天都去不同的酒店抢红包。 每天都会产生一个新的小组,由“胡子”担任监督,防止他们贪污。 有一次,一位“顾客”突然在群里发消息“请删除视频”,但很快就被踢出了群。 被警方抓获后,孙某等人得知,他们正在帮助一个裸聊诈骗团伙洗钱,而罗某正是负责洗钱的团伙成员。 该团伙设下“裸聊”陷阱进行敲诈勒索。 得手后,他们建立微信群,将受害人拉入群,胁迫受害人发红包,然后找人收红包,并将所得款项转入不同账户。 据悉,该诈骗团伙部分成员身在海外,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