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媒体盈利模式变而不变

2024-01-22
来源:网络整理

新媒体时代,媒体盈利模式多元化,但始终如一,那就是首先打造优质的“吸附核心”——媒体、明星、网红、IP、身份等,并基于此三重销售:第一层是通过“吸附芯”直接实现的; 第二层次依靠“吸附芯”吸引大量优质受众注意力资源,通过广告及其变体间接实现; 第三个层面依靠“吸附核心”开发并销售多种衍生品来变现。

盈利模式 新媒体粉丝经济

媒体盈利模式是指媒体通过经营活动获取利润的稳定方式或套路。 传统媒体的盈利模式分为三类:一是单一销售模式,即媒体机构以高于制作成本的价格销售内容产品,从销售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差额中获取利润; 二是双重销售模式,即媒体机构生产内容产品,先通过销售内容产品盈利或弥补部分损失,然后将聚集的受众注意力资源以页面(印刷品)的形式出售给广告商。媒体)或时间段(广播和电视媒体); 三是三重销售模式,即销售内容产品和受众注意力资源,然后依靠内容产品积累的影响力开发和销售衍生产品来获取利润。

新媒体盈利模式创新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交媒体、自媒体、视频网站、短视频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形态纷纷涌现,媒体的盈利模式也随之兴起。多元化。

社交媒体盈利模式与创新

社交媒体是指互联网上基于用户关系的内容生产和交流平台。 其基本盈利模式在继承传统媒体盈利模式的同时也有所创新。

大数据广告模式将版式、时段等传统广告载体转变为线上平台。 它“运用大数据信息检索、受众定向、数据挖掘等技术,实时捕捉和分析目标消费者数据,针对消费者个性。 “根据个性化特征和需求推送高度相关的商业信息”①,广告效果会更好,利润也会更可观。 来自社交媒体的广告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这取决于社交媒体广告盈利模式从传统广告向大数据广告的升级。 据腾讯集团2018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社交及其他广告收入增长69%,达到人民币73.90亿元。” ②与传统广告盈利模式相比,大数据广告模式的载体和精准度都得到了提升,但销售的产品仍然是载体聚集的受众注意力资源。

社交+电商模式是社交媒体平台通过为电商网站提供导流入口来盈利的模式。 腾讯入股京东后,在微信上增加了京东的导流入口。 用户只要点击微信“发现”中的“购物”标签,就会直接跳转到京东进行购物。 阿里巴巴集团投资新浪微博后,微博这一社交平台门户“除了将流量引向电商之外,还可以帮助支付宝O2O形成闭环”。 ③社交+电商模式表面上看来是前所未有的新模式。 销售的产品形式从布局、时段到平台入口都发生了变化,但不变的是产品的本质——受众注意力资源。 归根结底,它只是传统广告盈利模式的升级版。

增值服务模式是社交媒体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包括会员增值服务、账户认证服务、虚拟产品销售等。微博会员功能推出时,基本费用为10元/月,年费108元,优惠10%。 会员可享受微博红名、专属标识、等级加速、专属昵称、直播等级加速等增值服务。 微信通过提供公众账号认证服务来盈利。 公众账号认证服务收费300元/次,有效期一年。 第二年年审继续收费。 由于微信认证代表着权威的认可,大多数企业品牌账号都会寻求认证。 。 此外,微信还通过出售虚拟商品赚钱。 例如,微信表情包商店不仅提供免费表情包,还提供付费表情包,一般收费1至6元。 与传统媒体盈利模式相比,增值服务也是一种全新的盈利模式,其变现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会员、认证、虚拟商品等,但其本质无外乎两大类:一是核心产品系列化、会员体系、认证体系的完善,实际上提供了普通和高端两个系列的产品,属于第一级销售; 第二个是基于核心产品开发衍生品,比如表情包,其实是基于微信社交的文创品类衍生品,是第三个层面的销售。

自媒体盈利模式与创新

社交媒体是基于关系连接的媒体平台,而自媒体则是驻留在其上的个人账户。 它强调基于个人的沟通行为。 自媒体盈利模式与社交媒体有很多相似之处。

广告共享模式是自媒体和社交媒体共享的广告模式。 社交媒体提供渠道,自媒体创造优质内容,吸引受众注意力资源,并将其出售给广告商。 其“广告收入需要按一定比例与网络媒体平台分成”。 ④例如微信平台,个人或组织在公众号底部放置广告链接,依靠大流量和相关企业平台,为自媒体带来大量广告收入。 广告共享模式是内容提供商与渠道提供商分离而导致的一种变种。 除此之外,它与传统的广告模式没有什么不同。

付费打赏模式是自媒体生产优质内容产品并受到受众好评并主动付费的盈利模式。 微博“符合条件的公众号可以在发表的文章底部添加‘打赏’按钮,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捐赠不同数额的现金。” ⑤付费打赏模式是非强制的内容付费与强制付费模式相比,虽然变现形式有所创新,但本质仍然是单一销售,即通过内容产品的直接交易来实现变现。

此外,自媒体盈利模式还包括出版模式、O2O模式、会员模式、电子商务模式等。出版模式是利用自媒体品牌出版书籍来盈利; O2O模式利用线上内容带动线下运营——聚会、培训、旅游等活动来盈利。 此类模式是基于用户粘性的变现模式,即向忠实受众销售基于自媒体内容的衍生产品或服务,是第三层销售的升级版。 会员模式是内容产品的批发销售,是一级销售的升级版。 电商模式是将自媒体受众注意力转化为购买力,是第二层销售的升级版。

视频网络平台盈利模式与创新

视频网络平台包括传统视频网站和短视频平台。 以爱奇艺、优酷为代表的传统视频网站类似于电视台的网络版,而以抖音、李视频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则主要展示短时碎片视频内容。

广告模式仍然是视频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 除了传统的广告形式外,视频网站还创新了广告形式。 例如,植入式广告将广告嵌入视频的内容情节中。 “广告内容可以轻松吸引受众注意力,实现原生视频与广告的有机结合”⑥。

流量变现模式也是短视频平台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是流量共享模式。 短视频消耗流量小,点击、转发、观看次数较多。 这些短视频聚集在一起形成巨大的流量,平台利用流量与电信运营商进行沟通。 利润分享; 二是引流模式,将巨大流量引向电商或游戏平台。 “巨大的流量,加上电商、游戏等广告主的巨大需求,商业价值创造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⑦ 流量是访问次数是网站受众关注度的衡量标准之一。 因此,流量变现模式和广告模式属于同一范畴,都是受众注意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付费观看模式也是视频平台的主要盈利模式。 视频网站通过购买优质版权、自制网剧等方式打造优质内容产品进行销售,其收入与电影票房类似,主要来自充值会员或点播付费。 付费视频一般提供6分钟左右的免费观看时间来吸引用户。 6分钟后,如果观众想观看整部影片,则必须付费成为会员或付费点播观看。 和视频网站一样,短视频平台也引入了付费模式,但不是付费购买模式,而是付费打赏模式。 如果用户觉得好,喜欢,可以通过打赏的方式表达对程序的欣赏。 付费观看模式增加了会员、点播、打赏等变现方式,超越传统电视台,实现了一级销售流程的重新发现和还原。

在线直播盈利模式与创新

在线直播过程中,在线直播平台提供直播间和在线主播进行直播,通过广告、付费观看、会员增值服务等模式获得收入。 YY直播、斗鱼直播等平台提供在线主播、弹幕、入场提醒等会员专属增值服务。 此外,网络直播也创造了一些新的赚钱方式。

虚拟礼物小费模式是付费小费模式的变体。 在线直播的观众付费购买虚拟礼物送给主播。 该平台将礼物转换为虚拟货币。 主机提取虚拟币,平台收取佣金。 直播平台上有各种虚拟礼物,包括鲜花、水晶、戒指等,需要用真实货币兑换成虚拟货币来购买,价格一般在0.1元到500元之间。 “在一些主播的直播间里,通常有一群忠实的主播粉丝,他们的日常打赏成为平台利润来源的一部分。” ⑧ 从表面上看,虚拟礼物似乎是衍生品,但观众实际购买的并不是虚拟礼物,而是直播服务,所以应该归为销售的第一层。

主播推广模式中,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直接推销产品或服务,盈利后再进行分成。 常见的促销模式有门店导购模式和游戏合资模式。 前者是指主播在直播时推荐店铺或商品,用户直接一键购买或添加到购物车。 通过直播平台的导流,用户从观看者转变为消费者。 ,收入按比例分配给主播和直播平台。 后者是指在线直播平台将游戏入口嵌入到直播间中。 网络主播在直播时参与游戏介绍,教观众如何出招、如何通关等游戏技巧。 如果观众在观看直播的同时点击下载游戏,他们将获得的利润由主播、平台和游戏厂商瓜分。 促销模式是为了转移受众的注意力,应该归为第二层次的销售。

粉丝经济与盈利模式创新

粉丝经济是一种基于粉丝对偶像或品牌的非传统认同甚至痴迷的经济模式。 它是“受众商品论”的升级版。 粉丝经济盈利模式的本质是打造“吸附核”,聚集并转售粉丝注意力。 “吸附核”体现为媒体、名人、网红、IP、身份识别等多种形式。

明星经济及其盈利模式

最早的粉丝是“追星族”。 “一般来说,粉丝对明星的追捧总是表现在消费行为的高低上,他们热衷于通过购买与明星相关的产品来表达自己的痴迷。” ⑨

首先,广告商被偶像明星对粉丝的巨大影响力所吸引,将偶像明星融入到广告中; 其次,偶像明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推出内容产品,通过内容产品的销售来盈利,比如郭敬明的电影《小时代》就是利用粉丝购买其内容产品来实现盈利;第三,一些明星与明星合作例如易烊千玺设计的“易之阳”LOGO、生日礼包等周边产品在其经纪公司官网销售,部分周边产品限量3000件上线后一秒内就被抢购一空。

网红经济及其盈利模式

网红经济的盈利模式与明星经济类似。 出售受众注意力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广告代言将受众注意力转化为对第三方产品的购买力,赚取广告代言费; 二是利用直播平台自制内容产品吸引用户,通过赠送虚拟货币或虚拟礼物的方式获取利润分成; 三是通过参与影视剧等内容产品的制作,将观众的注意力转化为票房收入,获得利润分成; 四是通过网购平台销售商品,将受众的注意力转化为对自身产品的购买,从而获取利润。 网红张大奕在网络上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后,开始经营淘宝店。 短时间内,他成为了拥有超过260万店铺粉丝的金皇冠卖家。 网红经济的盈利模式与明星经济基本相同,但水平较低。 例如,明星出售的衍生品主要是通过设计自己的专属LOGO来实现的,属于品牌衍生品; 而网红一般都是通过自营网店赚钱。 差价。

IP经济及其盈利模式

IP是IP的缩写,原意是知识产权或智慧财产权。 “知识产权有多种形式。 它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一个概念、一个图像甚至一个句子。 它可以应用于音乐、影视、游戏等多个领域。” ⑩ IP经济是指高人气IP,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创造文学、游戏、动漫、电影、电视剧、电视剧等一系列衍生品以获取利润的经济模式。

IP盈利模式是粉丝经济的表现之一。 但明星经济、网红经济是通过人为的“吸附核”来吸引粉丝,而IP经济则是通过内容和创意作为“吸附核”来吸引粉丝。 “一段文字能否走红,关键在于该文字是否有能够吸引受众的内容,其内容元素能否在受众的反复观看过程中保持不断的扩展。” IP经济的盈利模式本质上是第三层销售。 即衍生品销售,传播者利用内容制作打造IP资源,将吸引大量受众关注的优质IP资源进行多品类开发,转化为影视等各类衍生品电视剧、游戏等来获取利润。 这是起点,是IP资源,基础是受众关注,运营关键是衍生品开发。 本质上,“文化产业链的大部分环节都可以看作是IP在不同阶段或层次衍生出的不同产品形态”。 IP经济是新媒体时代利润乘数模型的最新诠释。

社会经济及其盈利模式

名人经济、网红经济、IP经济强调名人、网红、IP、粉丝之间的纵向联系,而社群经济则强调群体成员之间的共同认同,是横向联系。 社区是“通过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而建立的,通过社区内部的横向沟通,发现社区成员的需求”。 社区发展初期,粉丝与明星、网红或IP之间的纵向关系占主导地位,盈利的基础是受众的注意力资源。

当发展到一定程度,粉丝之间的共同认同就成为一种纽带,横向交流就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社区经济的盈利模式本质上是“双销售模式”:在第一层销售中,通过优质内容提供、高频活动提供、会员销售等方式维护社区成员的身份。可以免费也可以收费,但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维护社区关系。 第二层销售,通过创新广告获得利润,如罗振宇的《罗辑思维》,利用群体成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进行项目众筹式的产品销售,如“众筹” “罗辑思维月饼”,首次在社区众筹项目启动资金,由会员认购。 资金到位后,产品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环节将由会员分派任务并领取。 最后将产品生产出来并销售给社区的粉丝。 “赚到钱后,我们发给参与会员的工资,留下20%用于慈善事业,剩下的则分给原来的股东。”

新媒体时代,新媒体形态创造了新的盈利模式,粉丝经济也出现了不同的变体。 不过,这些盈利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打造优质的“吸附核心”——明星、网红、IP、身份等,并以此为基础推出三重销售:第一级直接通过“吸附芯”实现; 第二个层面依靠“吸附芯”吸引大量优质受众注意力资源,并通过广告及其变体形式间接变现; 第三层次依靠“吸附核心”开发并销售多种衍生品来变现。 在媒体盈利模式的种种创新中,改变的是各种变现形式,但不变的是高质量“吸附核”的打造。

本文是重庆市社科重大项目“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和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网络意识形态市场综合治理”(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

笔记:

①鞠红雷、黄启翔、王玉婷:“大数据精准广告的产业重组效应研究”,《新闻传播研究》,2015年第8期。

②新浪科技:《腾讯2018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32.9亿元,同比增长61%》,2018年5月16日。

③宋艳红:《“阿里巴巴”:移动社交嫁接电子商务成长的样本》,《IT时代周刊》2013年第10期。

④张杰、凌超:“媒体产业新模式——“自媒体”经济分析”,《产业经济评论》2015年第5期。

⑤ 张聪、吴思奇、常帅、田静、丁彦青:《应用于自助出版平台的“奖励”模式研究》,《科技与出版》,2015年第6期。

⑥杨传红、徐巍、李雁楠:《中国短视频盈利模式分析》,《中国新传播》2018年第22期。

⑦何飞英:《短视频发展趋势与商业模式分析》,《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年第19期。

⑧金从浩:《中国网络直播平台盈利模式分析》,《经贸实务》,2017年第15期。

⑨⑩蔡奇:《社交网络时代的粉丝经济模型》,《中国青年研究》,2015年第11期。

西咸新区管委会:《2017中国知识产权产业年度报告》,2017年11月13日,

库克、杨帆:《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战略转型:从纸质到互联网》,《中国报》2008年第12期。

张军:“文化产业链IP价值流动规律研究”,《科技与出版》,2017年第1期。

吴超、饶佳一、乔瀚、胡毅、王首阳:“基于社会经济的自媒体商业模式创新——以“罗辑思维”为例”,《管理评论》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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