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教父龚文祥:微信收款所得要缴个税?

2024-01-25
来源:网络整理

龚文祥发的微信红包

11月30日晚,自称“微商教父”、微博粉丝超400万的微商大V龚文祥发表公开信,称被市场监管、税务联合调查、公安、法院等专案组,并认为该公司已破产。

公开信中提到,“无论你过去四年还是现在通过微信收钱,如果被大数据检测到,未来你肯定要缴纳微信所得税总额的45%。” 这段话引起了公众的热议:通过微信收取的收入需要纳税吗? 您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吗?

微信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的45%吗?

龚文祥在其社区发表公开信表示,解散八年前成立的个人微商社区“触电俱乐部”并退出微商行业的原因是受到税务检查。

“公司破产了,高额罚款让个人负债累累,卖房卖车,血本无归,身无分文。” 公开信透露,被罚款的主要原因是他使用微信红包获取收入,并且没有将收入转给公众。 无法缴纳企业税和个人税。 “无论你过去4年还是现在通过微信收过钱,如果被大数据检测到,未来你肯定要缴纳微信所得税总额的45%。” 龚文祥强调,为他的新社区付费“肯定需要备案公众号”,并补充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的警告。

周晓山律师表示,从公开信来看,龚文祥在其个人微信账号上记录了微信群的日常业务出入事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其中,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按45%的税率征收。 由于没有对公众账户进行监管,所以这个税费非常高。

通过微信收取的所有收入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信中提到,“只要是通过微信收款,并被大数据检测到的,未来将按照微信收款总额的45%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人们日常的微信支付收入是否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呢?

记者联系税务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情况。 税务客服表示,微信支付的收入要分两种情况考虑,一是微信支付,二是收入。

其中,微信支付只是形式,也可以是微信红包等,形式或方式不是征税的依据,收入才是征税标准。 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九项(工资、薪金)征收。 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 作者报酬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经营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附带所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何区分个人微信支付的收入是个人收入还是公司收入? 税务客服表示,如果举报人掌握的证据表明,通过微信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税法第二条规定的九类线索,税务稽查人员将对其立案调查。

经营微信多年的老板告诉记者,开店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 微信收到付款后,将转入公众号。 公司的边际个人税率为35%,这样可以将45%的个人税降至35%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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