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大陆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调整为3500元。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的出现,使您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加方便、快捷。 然而,使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税时会出现不同的问题。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常见情况。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工资薪金的支付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仅承担代扣代缴义务;二是职工个人所得税由职工个人承担。
其次,企业同时承担税收和扣缴义务。
例:某公司向赵云、钱周各支付月工资3000元。 但合同规定,个人所得税由赵云承担;
钱周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承担,也就是说钱周的3000元收入是税后收入。 月底发放工资时,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一、为赵云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赵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15%-125=205元
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3000
贷款:现金2795
应缴税费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5
其次,在为钱周纳税时,由于钱周的工资属于税后收入,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需要将其折算为税前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额)÷(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应缴纳的税款为:
[(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
计提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等 241.18
贷:应付工资 241.18
工资发放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工资 3241.18
贷款:3000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241.18
(2)承包、租赁业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有两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分别涉及两个项目。 一、承包人、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而仅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数额收入的,该收入应以工资为基础,按工资收入征税。工资收入项目,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承包人、承租人仅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向承包人、出租人支付一定费用,企业的经营成果归属其的,承包人、承租人取得的收入以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为主。 对于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纳税。
例:2001年1月1日,杜斌与某事业单位签订了经营宾馆的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 杜斌全年支付费用人民币元,年末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元。 杜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缴费用-每月扣除费用总额=--800×12=元
2、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0%-4250=6370元
杜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其本人申报缴纳,分包商、出租商不做任何预扣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发包方或出租方收到杜斌支付的承包费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其他收入
(三)支付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利息、股息、红利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支付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时,支付单位一般会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代扣代缴税款,记入企业相关期间费用科目。 企业缴纳上述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应交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现金”等账户;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孙工程师向某公司提供专利使用权,获得一次性收入1万元。 孙工程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1-20%)×20%=8000元
公司的会计处理程序为:
1.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0
现金
2、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
贷款:银行存款8000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个人所得税,所得的取得者为纳税人,缴纳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扣缴义务人作为纳税人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仅承担扣缴义务;
(二)扣缴义务人不仅为纳税人承担税款,而且负有扣缴义务。
很多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 此外,对于扣缴义务人缴纳的税款的会计处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进行会计处理呢? 下面,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的有关规定,笔者将以定期发放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为例进行分析。
一、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税 (一)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1.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收入扣除每月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至45%九级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企业职工王丽,2008年3月领取工资薪金5500元,个人所得税由职工自行承担。 王丽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流程如下(假设计算本文应纳个人所得税时仅扣除2000元费用标准,下同):
根据税级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可以得到:
王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500-2000)×15%-125=525-125=400(元)
2. 账户处理
为了准确记录和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工资薪金支付单位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扣缴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科目记入。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记入“银行存款”帐户。 根据例1的计算结果,企业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月末累计应付工资(含税)时
借:生产成本等 5,500
贷款:应付员工补偿金 5,500
(二)支付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 5,500 应付员工薪酬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51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400
(3) 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00
贷款:银行存款400
(二)扣缴义务人代扣缴税款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用人单位代雇员承担的应计税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税收调整的增加处理。 雇主代雇员承担的税金以外的工资费用按受益人分配。 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其他科目,并可以按照新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即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具体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应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雇主为雇员缴纳全额税款
(一)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额)÷(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中的“税率”是指按照不含税税级计算的不含税收入对应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级的税率。
例2:按照例1,假设公司为王丽缴纳全额个人所得税。 王丽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流程如下:
根据扣除相应税级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得出:
应纳税所得额=(5500-2000-125)÷(1-15%)=3375÷85%=3970.59(元)
个人应纳税额=3970.59×15%-125=470.59(元)
(2)账户处理
①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5500
贷款:应付员工补偿金 5,500
②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营业外支出 470.59
贷:应付职工工资 470.59
③支付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5970.59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5500元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70.59
④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70.59
贷款:银行存款470.59
2.雇主为雇员缴纳固定数额的税款
(一)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职工工资+用人单位代职工缴纳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3:接例1,假设企业向王丽缴纳固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300元。 王丽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流程如下:
应纳税额=(5500+300-2000)×15%-125=570-125=445(元),其中雇主缴纳300元,雇员缴纳145元。
(2)账户处理
①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等 5,500
贷款:应付员工补偿金 5,500
②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营业外支出 300
贷款:应付员工补偿金300
③支付员工工资时
借: 5,800 应付员工福利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5355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5
④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5
贷款:银行存款445
2、支付劳动报酬的个人税代扣代缴
(一)纳税人自行承担税款 1、计算方法
劳动报酬所得,是指以个人每次收入为基础,按照固定数额或者固定税率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项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项收入-800元)×20%
(二)每人收入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各项所得金额×(1-20%)×20%
(三)每项应税劳动报酬收入超过1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各项所得×(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例4:王某受聘为某公司兼职销售人员,于2008年3月6日向该公司介绍销售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王某向王某支付一次性介绍服务费1000元,个人所得税由王本人承担。 负担。 王某的劳动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税级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可以得到:
应纳税所得额=×(1-20%)=(元)
应纳税金=×30%-2000=元
2. 账户处理
劳动报酬收入是指个人独立从事一定技能、独立提供一定劳动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从所在单位取得的非独立劳动报酬。 根据例4的计算结果,公司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支付劳动报酬并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销售费用
贷款方式:现金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 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二)扣缴义务人应缴税款 1、计算方法
单位或者个人代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者个人向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专用缴款额(或者纳税人取得的税款专用收入)折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规定了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一)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
应税收入=(不含税收入-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二)税前收入超过336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免税劳动报酬所得对应的税率; 应纳税额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指含税收入档次对应的税率。 税率。
例5:假设例4中的劳动合同约定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承担,则公司为王某一次性支付的人民币劳动报酬属于不含税款项,应先折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扣除相应税级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得出:
应纳税所得额=[(-7000)×(1-20%)]÷[1-40%×(1-20%)]=÷[1-32%]=.94(元)
应纳税金=.94×40%-7000=.18-7000=.18(元)
2. 账户处理
根据上述例5的计算结果,公司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支付劳动报酬并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销售费用
营业外支出18
贷款方式:现金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8
(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8
贷款:银行存款.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