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刚过,央行宣布对第三方支付行业企业违规行为实施新一轮罚款。
1月4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了三份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 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钱支付”)北京分公司、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钱支付”) (简称“卡友支付”)北京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业务管理部门分别处以3万元、6万元、9万元罚款。
同日,央行哈尔滨分行也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提及盛亚云鼎支付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圣雅云鼎支付有限公司处以41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3万元罚款。
据了解,这并不是持卡人支付第一次被央行处罚。 2018年12月25日, Pay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未按要求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代理宁波分行人民银行对客户开立假名、匿名账户四类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8万元; 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28万元。
此外,2018年11月18日,央行上海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快钱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12万元。 据财联社报道,万达计划于2018年10月31日转让网络科技集团旗下的快钱支付业务。此前,2014年底,万达以3.1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0亿元)收购快钱68.7%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