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充值话费”业务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2024-02-21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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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充分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 人们可以通过电商平台方便地给手机充值,还可以享受一些折扣。 那么电商平台公司如何开展“充话费”业务呢? 那么税务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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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一下目前主流电商平台对于微信手机充值和京东手机充值的发票问题的回应:

1.微信手机充值发票说明。

咨询内容:如何申请微信电话充值发票?

微信回复:如需要充值发票,请尽量在充值成功后直接到当地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索取发票; 若特殊情况营业厅无法提供,您可以联系微信话费充值客服(客服热线:)提供发票获取信息,我们将协助您办理。

2、京东手机充值发票说明。

咨询内容: 网上充值后需要发票怎么办?

京东回复:您好! 请参考产品页面底部的详细介绍信息: 用户手机在线充值成功后,可以到手机运营商营业厅咨询并打印发票。 京东不提供发票,请注意。 感谢您对京东的支持! 开心购物!

可见,电商平台并不为手机充值服务开具发票。 发票由实际提供电信业务的电信公司提供。

电商平台的充值业务看似由一家企业完成,但实际上是电商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合作完成的。 微信支付是腾讯旗下知名移动社交软件微信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财付通联合推出的创新移动支付产品,旨在为微信用户和商户提供更好的支付服务。 微信的支付和安全系统由腾讯财付通支持。 财付通是一家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拥有完善安全体系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涉税问题

在手机充值业务中,电商平台代理手机充值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仅履行资金划转服务功能。 第三方支付平台须就其收入缴纳增值税。

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取得《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即支付业务许可证,才可以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2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不得从事支付业务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因此,第三方支付业务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行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中“应税服务范围的说明”发[2013]106号):“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企业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税务管理、财务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内部数据分析等服务。数据挖掘、内部数据管理、内部数据使用、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活动。” 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支付业务和第三方支付业务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按照《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流程》征收增值税管理服务”。

2、电商平台涉税问题

电商平台的手机充值业务本质上是电商平台的代理行为。 从形式上来说,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表达。 一是签订代理合同并缴纳营业税。 第二种是技术服务合同,需缴纳增值税。

1、代理合同(注意合同的签订)。

目前纳入“增值税改征增值税”的代理业务包括:邮政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广告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会计代理、广播影视节目发行服务、知识产权代理。 由于是正面列举,无法扩大,且未提及电话充值代理业务,代理行业仍按《营业税项目注释(试行草案)》(国税发[1993])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149号)、服务业 中国的代理业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代理行业营业税计算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7]908号)规定:“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918项目网,应扣除全部价款和税款。向本金收取的价外费用,扣除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扣除部分后的余额为应税营业额。

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应出具下列凭证作为营业税征收差额的抵扣凭证: 营业额抵扣项目发生在境内的,抵扣项目的付款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 境外支付的,支付凭证必须是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 抵扣项目的支付凭证必须是外汇支付凭证、外国公司的收款单据或外国公司出具的公证书。

由于充值手机话费业务中电商平台无法获取电信运营商开具的发票,电信运营商只向最终用户即个人开具发票,电商平台无法获取“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所以存在一个问题:对于前面提到的微信充值费和京东充值费,发票是电信运营商直接开具的。

2、信息技术服务合同(注意合同的签订)。

电商平台的实际代理行为可以理解为电商平台向电信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即电商平台为电信企业提供网站页面、端口、数据传输、维护等信息服务。等按照“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3]106号《关于应税服务范围的说明》规定:“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等服务。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等业务活动。包括网站向非自有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

三、电商平台涉税问题

电商平台在为个人客户提供电话充值服务时,往往会更容易处理税务相关问题,但在为企业客户提供服务时,可能会出现问题。

例如,A公司正在进行产品促销活动,需要500个价值100元的手机充值服务进行促销,正在寻找一家电商平台手机充值作为供应商。 A公司的宣传费以元为单位列出,但凭证中没有发票作为附件,因为发票最终体现在已充值的个人客户话费月度发票中。 如果A公司要将这元宣传费列在税前,根本无法取得相应的票据,还需要其他辅助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业务能力。

事实上,“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后,电信企业开具发票变得非常严格,防止一项收入重复开票。 因此,电信公司不会向预付费话费环节中实际支付款项的企业开具发票。

笔者认为,电信企业应升级内部系统,将企业承担费用的充值业务与个人承担费用的充值业务分开处理。 企业缴纳的预存话费业务仅在预存环节开具一次发票,并开具付款。 过期后不再补充,个人缴纳预存话费业务,个人到前台开具发票。 如果个人每月发票金额包含已开具发票的公司承担的电话费,则会自动扣除相应金额。

目前,中国移动各地对发票的处理方式不同。 例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关于“营改增”实施后发票调整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将为个人客户提供一般发票。每月消费机打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具有一般纳税人统一缴税资格的政企客户提供(须提供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开给电信公司的直接客户,不开给第三方代理商或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客户。

目前,电商平台预存话费销售正处于“营改增”过渡政策中。 让我们拭目以待政策的变化。 我们相信,全面“营改增”后,这个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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