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引发
在法律服务协议中,常见的做法是根据服务进度分期支付费用,或者根据委托目标的实现情况有条件支付费用。 在诉讼中,法院判定债务人承担律师费的标准往往是委托人必须实际向律师事务所缴纳费用。 对于上述风险费用,需在实际发生后单独主张权利。 这虽然也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显然增加了诉讼负担。 最高法院的一个案例为随后肯定会产生的法律费用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
裁判要点
根据该判决,江苏中鲁公司应向江苏汉瑞公司偿还涉案债务,北京中鲁公司、王洪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本案一审期间,江苏汉瑞公司还清偿了江苏中鲁公司的部分资产。 申请财产保全足以促成所附条件的履行,这意味着江苏瀚瑞公司支付剩余30万元律师费的义务可以确定。 因此,根据《代理合同》的规定、保全情况及判决结果,虽然江苏瀚瑞公司剩余的60万元律师费尚未支付,但由于该部分损失的发生是确定的,因此,江苏瀚瑞公司剩余的60万元律师费尚未支付。原判决裁定这部分费用应由江苏中鲁公司承担,并无不当。
案件简介
1、江苏汉瑞公司因与江苏中鲁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根据合同约定,律师费由借款人江苏中鲁公司承担。
2、江苏瀚瑞公司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案件判决或调解生效后3日内,江苏瀚瑞公司向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支付30万元; 江苏瀚瑞公司通过强制执行或其他方式实现第一笔债权后,将余额30万元支付给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3、本案审理过程中,江苏汉瑞公司对江苏中鲁公司的部分资产申请财产保全。
本院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违约导致委托人诉诸诉讼、仲裁实现债权的,委托人应当支付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所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本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江苏中鲁公司应在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合理数额范围内向江苏韩瑞公司支付律师费。
江苏瀚瑞公司与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28日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处理本案纠纷,江苏瀚瑞公司委托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担任诉讼代理人。 根据《代理合同》,合同签订后5日内,江苏瀚瑞公司向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60万元。 经审查,江苏瀚瑞公司实际支付了合同约定的60万元,江苏瀚瑞公司龙蟠律师事务所已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因此,江苏汉瑞公司有权根据《委托贷款合同》要求违约方江苏中鲁公司承担律师费60万元。
根据《代理合同》,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江苏瀚瑞公司应向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支付30万元。 本判决为二审判决,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必须产生费用。 江苏汉瑞公司要求江苏中路公司承担30万元律师费有事实、法律依据。
此外,根据《代理合同》,江苏瀚瑞公司通过强制执行或其他方式实现第一笔债权后,应向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支付剩余款项30万元。 本院认为,江苏瀚瑞公司与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约定该条款时,江苏瀚瑞公司能否通过强制执行或其他方式实现第一笔债务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律师费的支付属于有条件支付,只有满足30万元律师费的支付条件,江苏瀚瑞公司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但根据该判决,江苏中鲁公司应向江苏汉瑞公司清偿涉案债务,北京中鲁公司、王洪亮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外,在本案一审中,江苏汉瑞公司对江苏中鲁公司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该资产已申请财产保全,足以促成所附条件的履行,即可以确定江苏瀚瑞公司支付剩余30万元律师费的义务。
因此,根据《代理合同》的规定、保全情况及判决结果,虽然江苏瀚瑞公司剩余的60万元律师费尚未支付,但由于该部分损失的发生是确定的,因此,江苏瀚瑞公司剩余的60万元律师费尚未支付。原判决裁定这部分费用应由江苏中鲁公司承担,并无不当。
实用分析
以当前情况来处理确定未来将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并不是一个创新的观点。 实践中,法院往往不会对风险律师费的确定性做出判断。 本案的真正意义在于,法院不仅做出了判决,而且明确了标准。 有两个条件:一是债权人胜诉;二是债权人胜诉。 二是债权人进行财产保全,保证了胜诉判决的实际执行。 当然,单纯财产保全与最终执行追偿之间仍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果能够进一步分析保全的具体情况,比如被扣押的资产的状况、是否先行查封等,进而论证风险律师费的必然性,会更有说服力。
案例来源
(2019)最高民民终字第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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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迎信律师事务所简介
作为盐城地区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江苏盈信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成功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目标。 2012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国家级律师事务所。 省“双促双扶”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
2009年以来,迎新工作团队受到盐城市司法局表彰,常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2013年与盐城师范大学成功签约,成为学院法学专业实习基地。 2017年12月9日,被盐城市法学会授予“盐城市法律服务示范基地”,被盐城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授予“法院实质性研究中心”。 同时,盐城广播电台《律师在线》媒体协助设立的“法律咨询点”,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2019年成为盐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 2020年成为“和祥”家庭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联盟单位。 2021年,江苏迎新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被评为“先进党组织”。 律师事务所定位为盐城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专业化、规模化、团队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