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诉讼的时候,败诉方什么时候承担律师费呢? 这些情况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主要问题是什么? 一般律师费是如何计算的? 下面将详细分析↓↓
1、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的,法院不予处理诉讼中包含的律师费。 但根据我国现行相关规定,在以下九类案件中,明确规定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事故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4)商标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债权人在合同纠纷中行使撤销权;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1 人身伤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事故案件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费用;致人死亡的,应当给予赔偿。”造成的,应当支付丧葬费和赡养费。必要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支付相关费用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根据抢救、救治情况予以赔偿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由受害人亲属处理丧葬事宜。”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就作出判决,在印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律师费属于财产利益性质,可以原则上视为损失。 ”
2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七条:“差旅费、印刷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和其他办案必要的费用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费用,应当按照受援方的诉求纳入诉讼,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非受援方承担责任。”
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纳入诉讼请求中,并要求被告承担。
3侵犯著作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侵权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权利人。”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权利人或者代理人调查取证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件情况,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纳入赔偿范围。
4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依照《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商标法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调查取证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计算符合有关规定的律师费。国家有关部门纳入赔偿范围。”
5起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主张为制止侵权行为已经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赔偿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损害赔偿额另行计算。
6起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权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权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数额赔偿。 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并承担被侵权经营者为调查经营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解除权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撤销权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有过错,应当适当分担责任。”
8 担保权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如果债务人按照承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就可以实现,因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就必须诉诸诉讼来实现其权利。 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当事人财产损失。 《担保法》第21条规定,“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9仲裁案件
仲裁可以支持仲裁请求,其中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1994年版、1995年版、1998年版、2000年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均有类似规定。 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中裁定败诉方应赔偿胜诉方处理案件的费用。 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一部分。 实际上,该费用还包括律师费。
最新的《贸仲规则》(2014年版)第五十二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确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用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裁决中裁定败诉方赔偿胜诉方处理案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仲裁庭在决定败诉方赔偿胜诉方处理案件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说明案件的结果和复杂程度、胜诉方和/或其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等因素,并考虑本案争议金额。”
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在起诉或仲裁时一般都会支持律师费主张。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甚至可以详细列出承担律师费的方式和标准。 特别要注意明确注明“律师费”。 最好不要写“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清楚的字眼。 人民法院对该协议的审查非常严格。
原告起诉时,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缴纳律师费的证据。 然而,即使合同中对律师费有约定,法官也不会满意律师费的最终确定。 律师费的具体数额还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 应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律师费,而不是全部。 因此,在签订律师费时,还是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