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信诈骗”屡屡登上热搜榜,近日,央行发布新规,将从支付结算入手,进一步完善支付结算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自12月1日起,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一级账户,三个月内异地存取、转账免收手续费。支付机构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与其签订协议,约定账户间、账户与银行间每日累计转账限额及次数,超出限额及次数的,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一类账户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开设虚假账户行为,自12月1日起,个人账户将分为一、二、三类,如需开立新账户,只能选择二类或三类。新通知发布后三个月内,同业之间提现、转账均不收取手续费。
一类账户为全功能账户,不限制用途和金额,可办理转账、养老金、公积金等各项业务;
二类账户需要与一类账户绑定,资金来自一类账户,主要用于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
III类账户主要用于网上支付,只能开立一个。
央行新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已在同一家银行开立一类账户的个人,不得再开立新的一类账户,只能开立二类或三类账户。而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开立的一类账户不受此规定影响,仍可正常使用。事实上,目前大多数个人储户在同一家银行只开立一个一类账户。
2. 转账给他人,24小时到账
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ATM向非名下账户转账,资金将在24小时内到账。
此外,为最大限度减少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转移资金、套现赃款的机会,自12月1日起,除转入本人银行账户外,个人通过ATM机转账,发卡银行在接受转账后24小时内会予以办理,个人也可在24小时内向发卡银行申请取消转账。
3.支付宝和微信应限制转账次数
《通知》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限制。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同时要求,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每日累计转账限额和交易次数,超过限额和交易次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4. 如果 6 个月内没有任何活动,帐户将被暂停
通知要求,银行、支付机构要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暂停非柜面服务,支付机构应暂停所有服务。银行、支付机构在重新核实单位和个人身份后方可恢复服务。
5.个人网银转账金额超过30万需重新确认
新规要求,除向同一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机构和个人银行账户单日非柜面转账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发出大额交易提醒,经机构或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6.同一个手机号对应同一个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与联系电话一一对应,若有多个账户对应同一个手机号,银行、支付机构需与当事人确认,若未成年人或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预留的手机号,当事人说明情况后,可以保持不变。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用同一个手机号操控多个银行账户。
7. 买卖账户或开设虚假账户的严厉处罚
根据新规,买卖账户、以假名开立账户者将面临严厉处罚:其非柜台银行账户交易及所有支付账户交易将被暂停5年,3年内不得为其开立新账户。影响信用记录……
新规出来的时候,我有点为微商感到惋惜……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综合齐鲁晚报(ID:)、京华时报、中国广播网、北京晚报、中国人民银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