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起,在昆明市官渡区“佳吉东风雪铁龙4S店”购车的百余名消费者,付款后迟迟没有拿到车证,无法办理车辆上牌。车主们纷纷向4S店寻求解释。原来,4S店将售出的车辆抵押给银行贷款,因无力还款,车证被扣留。
无独有偶,今年武汉、郑州、沈阳、济南等地也都发生过类似事件。4S店抵押车证合法吗?为何被扣留?
这100余名无法取得车辆证件的车主来自昆明、红河、楚雄、大理等地,还有贵州、四川等外省的消费者。
我们买车的时候他们说最迟两周就可以办牌照,这是我们提车时的承诺,现在我们付了钱也不能退款,他们答应把车还给我们,但是我们却不能还车。
车主们多次到4S店寻求解释,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至少大家都有几十次吧,你看我这个(承诺书),是12月31号的,之后每天都加500,然后后面我来要了好几次,都没用,之前有个孕妇挺着大肚子来买,现在宝宝4个月了还是拿不到。
眼看迟迟拿不到合格证,车主们只能用4S店提供的临时车牌上路行驶,等到期限临近,再换取另一张临时车牌,可没想到问题还是出现了。
交警在路上把我拦下,说一眼就看出临时牌照是假的,当场就没收了我的车和驾驶证。
26日下午,记者跟随20余名车主来到昆明南二环附近的这家4S店。店里虽然还开着门,但几乎冷清了下来。汽车销售大厅里没有销售人员,保险、谈判、综合室也几乎没人办公。经过几轮讨论,4S店一位赵姓副总经理解释称,合格证已经抵押给银行,现在资金出了问题。
赵先生称,公司正在多方筹措资金,但不排除破产清算的可能,而对于让消费者无端陷入债务问题,赵先生则持“我没钱,但是我要告你”的态度。
记者:现在的情况是车主来取车根本就没法还车吗?有没有车主报警或者发生过矛盾?
副总裁:不可能,我们没法辞职,现在基本上就是僵尸企业,员工几个月没发工资了,实在不行就起诉我们,走法律程序。”
花钱买来的爱车,闲置得像废铁一样,车辆合格证也迟迟没有拿到。仅今年一年,武汉、郑州、沈阳、济南等城市就先后传出此类事件。据悉,合格证问题早已是国内汽车行业的“职业病”,类似案件越来越频繁,投诉也越来越多。某汽车网站数据显示,去年接到的合格证投诉量比2013年增长了129%。涉事的汽车品牌越来越多,二三线汽车品牌不说,就连一线品牌也未能幸免。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立军建议,可以把银行视为无独立诉权的第三人,把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这样案件审理周期短,有利于解决问题。
律师
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看他们公司的生存状态,我们觉得最快的办法就是把银行列为第三人,然后把汽车销售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要求他们归还合格证。合格证不是权利质押,所以法律上质押无效。至于银行和汽车销售公司的关系,他们自己处理吧。找赔偿之类的其他办法不现实,只要他们没钱,要求他们赔偿很可能就是一句空话。
据了解,用卖出的车辆做动产抵押是车商很常见的融资方式,而车辆证就是抵押凭证,按规定要到工商部门备案。出现问题的4S店,无一不是因为经营不善,甚至是资金链断裂,无法还贷,所以4S店向银行抵押贷款,无可厚非,问题在于4S店明知无法还贷,却依然卖车,这是一种欺骗银行和消费者的行为。
这就是“车商”抵押贷款乱象,我们再来看看“购车族”因分期付款引发的纠纷,河南洛阳十几位消费者购车贷款未获批准,无缘无故欠下数十万“债务”,到底是怎么回事?
去年1月,洛阳市赵先生与洛阳市明之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车协议》,车行承诺:赠送一辆价值17.5万元的轿车、双倍免息押金、三年后全额返还车款。然而,仅仅半年后,车行突然消失,赵先生收到银行逾期付款通知,要求其向车行归还多余贷款。
我当时有点动心,把35万打到他账户后,他告诉我,我们跟(洛阳)邮储银行有合作,车子三年内不能买卖,还要办理抵押手续。我们把我们的身份证信息给他,明之驰汽车公司,在身份证信息上签字。然后他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编造了一份银行贷款合同,把车子抵押,借了16万。
另一位在洛阳明之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车的人是来自洛阳的刘女士,但她的情况与别人不同,她购买的车价在30万元左右,但车行却为刘女士提供了两家银行的贷款。
建行先给我发信息,说你车贷30万,我收到之后,邮储银行又给我发信息,说你贷款27.6万。我一看不对,就去找银行,银行说这是我们和车商的事情。我就去找卖车的,问他我不需要那么多钱,为什么借给我那么多钱。他说这是我们和银行的事情,意思是我多借的钱你不用还。
刘女士告诉记者,车行特意拿了一张盖有邮储银行公章的客户通知书,通知书上也明确写明,多出的贷款款由车行偿还。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车行发出通知书仅仅两个月后,刘女士就被车行要求偿还逾期贷款。
邮局打电话说我付的钱不够,它(银行)跟我说明之驰汽车的资金链可能断了,就是说它拿走了那部分钱,所以我得还。
刘女士拿着车行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客户通知书来到银行,但银行称公章是假的。于是刘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称,如果公章是假的,银行需要出具证明才能立案。但当刘女士向银行索要证明时,银行以没有出具证明的义务为由拒绝了。
就在刘女士忙于此事的时候,一件令她措手不及的事情发生了:她的车被公然盗窃。
我开车的时候,突然出来七八个家伙,把我老公打断了一根肋骨,还抢走了车钥匙。后来我回来报案了。抢劫是10月5号发生的。12月份,在警方的压力下,车子给了我,银行把钱还给我。(警方)找不到责任人,就直接找银行。银行否认了。后来他们要以抢车(抢劫)罪起诉,他们就承认了。金谷支行有处理方案等等。
截至目前,此事共涉及消费者16人,涉案金额逾200万元。
显然这是无良商家的骗局,银行如何批出贷款,也需要进一步调查。
综上所述,以上两起案件需要消费者在买车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尽可能检查所有相关文件,更重要的是不要贪图不切实际的便宜,选择诚实、有能力的车商。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一定要动用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