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涉农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号)有关要求,按照县级农业农村局自愿申请—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遴选的程序,在各地申报推荐基础上,组织召开2024年度支持全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质增效中央转移支付项目遴选评审及答辩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及评分结果,拟确定荔浦市、陆川县、北流市、象州县、南丹县、马山县、富川县为2024年度支持全县合作社提质增效中央转移支付项目遴选县区; 将天峨县、资源县、博白县、桂平市、上思县、防城区、都安县、金城江区、东兰县列为2024年度农业经营主体中央转移支付支持全县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县,现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2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直接送达以到账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邮政编码:。如实反映问题的人,受法律保护。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