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记者/杨逸飞):开通小额免密码支付后,突然发现平台扣款了,虽然你没有消费,你遇到过这种情况吗?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在查看订单列表时,发现了一条自己不知道的消费记录,如果不仔细查看,钱可能就被悄悄扣掉了。
同意开通免密支付是否意味着消费者放弃了部分权利?平台未经提醒而自动扣取额外费用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央视网《新闻+》记者联系到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苟林丽。苟律师表示,同意开通免密支付并不意味着消费者放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果平台未尽到合同约定的提醒义务,应当承担消费者的损失。
《新闻+》记者:平台能默认给用户开通免密码支付吗?
苟林丽:根据中国法律,平台“帮助”消费者默认开通免密支付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果消费者没有知情权,他们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就得不到保障。
如果银行在未作出解释的情况下默认消费者签署“无密码、无签名”的条款,那么这样的条款对于签署方而言是无效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作为格式条款的起草者,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条款,需要提前告知对方,而不能悄悄地把一些“增强自身权利、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写进条款中,以欺骗相关当事人签署。
《新闻+》记者:您发现有利用免密码支付漏洞的现象吗?
苟林丽:利用无密码支付漏洞扣款的场景很多种,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在网约出租车平台上,司机的收费方式,除固定价格优惠订单外,通常都是按时收费和按距离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正常费用之外再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如果网约出租车司机利用免密码支付的技术漏洞,一次性提取数倍于正常车费的金额,除了违反规定外,还可能涉嫌盗窃。
如果账单上有不合理的收费,消费者可以先向平台投诉,平台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退还费用,然后对网约车司机采取一定的措施。
此外,如果通过免密支付进行自动续费,平台不进行催缴直接扣款,也会涉及法律责任问题。在开通自动续费的详情页,页面会显示开通前应阅读相关协议或条款。如果合同中涉及到期催缴的相关要求,比如平台本应在续费日期前发出催缴但并未这样做,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依据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消费者损失的费用。
其次,我们还要看格式合同本身是否明显不公平,是否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或者过于偏向平台方,完全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是这种不公平的合同条款,那么格式条款可能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消费者也可以获得赔偿。
《新闻+》记者:如果因无密码支付导致支付被盗,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苟林丽:小额诈骗是故意为之,如果平台作为第三人,没有参与、没有主动实施犯罪,只是在案件中起到了辅助作用,我们认为这种诈骗行为属于电信犯罪,应当由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在刷卡诈骗过程中,平台应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如果刷卡诈骗发生频率过高,消费者在收到提示后向平台反馈,平台若不及时处理,放任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平台也涉嫌侵权。无论是基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关系违约,还是对消费者的侵权,根据民事责任的竞合,消费者可以就损失扩大一事向平台索赔。
《新闻+》记者:通过免密码支付扣除少量资金,可以立案追诉吗?
苟林丽:如果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免密码支付扣取少量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数额分为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在我国,各省检察院的追诉标准不同。以北京为例,如果单次或者累计扣取的少量资金超过2000元,消费者就可能成为刑事犯罪的受害者,作为受害者,完全有权报案。
《新闻+》记者:无密码支付如何更安全?
苟林丽:安全性还需要在技术层面下功夫,比如平台可以有一些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验证,即使消费者开启了免密支付,也可以定期重新验证身份,或者发出相关的支付提醒。
其次是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无论平台或公司性质如何,都是社会中的经济实体,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平台或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管和内控。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在资金安全方面应有更合规的内控,并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弥补免密支付的漏洞,积极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这也是对经营者的商业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