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于随军、徐训伟
4月3日,汉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一审,涉及胡某等24名被告人,他们涉嫌电信诈骗罪。此案是汉川市开展专项整治以来,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电信诈骗团伙案件。该案是2019年汉川市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的一起犯罪案件,也是汉川法院目前正在审理的一起涉案嫌疑人人数最多的“电信诈骗”案件。
法庭审讯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于2017年8月11日成立湖北俊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雇佣尹某、刘某、陈某等人在公司工作,为其提供电脑、手机、微信等办公设备,并教唆受害人使用电脑上的拨号软件冒充中汇电子支付客服,以申请需缴纳押金为由对未指明的受害人逐一进行网络诈骗。办理高额银行信用卡并寄送POS机,先要求受害人通过微信转账一部分押金,再通过德邦物流将POS机寄到受害人指定地点,剩余的并将款项汇入银行账户,共骗取他人270余万元。此外,汉川警方还发现,胡某出租屋内的电脑中存有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胡某组织会员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诈骗的其他被告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于当天上午9点准时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及被告人对本案的辩护意见。对2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进行了详实的陈述,充分保护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庭审结束前,法庭还进行了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庭教育。
汉川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代表全程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