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近年来,我的国家继续增加其向外界的开放,以及跨境贸易的快速发展。对跨境支付和结算相关基金的需求急剧增加。跨境支付是金融服务的子轨道,也越来越关注市场。它吸引了许多企业家,互联网制造商和投资机构的关注和布局。回顾跨境支付的发展历史,作为支持基本交易的金融服务,其业务模式一直在随着市场需求而逐渐变化。例如,传统的B2B跨境贸易具有低频,较大量和低及时性要求。传统的付款方式(例如电线传输)可以有效地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以及长时间和高费用的缺点易于接受,因此市场受到市场的青睐;但是,近年来,跨境交易的类型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跨境电子商务和海外旅游业对C-End的个人消费需求正在迅速增加,少量和高频已成为基本交易的重要特征。其次,出口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和贸易等新业务形式已经出现,这对汇款的及时性和费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一点上,第三方跨境付款将成为现实,它们的快速到达速度和低费用更适合市场需求,并迅速在该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第三方跨境支付通常是指中国和银行之间的付款机构之间的合作,以为跨境电子商务,海外离线消费和其他交易提供跨境支付服务付款,海外QR代码扫描付款等。本文将介绍第三方跨境支付的主要模型和合规要求(以下称为“第三方跨境支付”或“跨境支付”)从国内支付机构的角度来看,共同讨论了行业发展关注的关键点。 。
1。跨境支付的主要模型
目前,有许多类型的第三方跨境支付在市场上更常见,包括通配符收集,跨境汇款和其他业务,从广义上讲,这些货币属于这一类别。在本文中,我们将适当地缩小分析范围,并主要讨论三种更常见的业务模型:
商业模式
基本交易
典型的情况
进口付款(国内C和海外b)
国内C-End用户从海外B-End商人购买商品或服务
出口电子商务支付收款(国内B& C)
国内B-End商人通过海外CEND用户通过海外渠道出售商品或服务
跨境贸易(国内b& b)
国内企业与海外企业进行跨境贸易活动
为了方便理解,进口支付模型和出口电子商务支付模型的相对典型交易结构如下:
进口支付模型:
出口电子商务付款收集模型:
实际上,各种跨境支付产品的交易结构存在某些差异。以出口收集方案为例,为了实现RMB进入的目的,香港或新加坡的许可机构可能需要在进入前或出于商业原因将资金交换为RMB,或者是基于商业原因,海外收集机构与海外合作合作电子商务平台(而不是海外商人)可能需要完成收集行动的第一步,这些因素将对产品结构产生影响。
2。跨境支付的主要合规要求
从业务属性的角度来看,跨境支付业务是由国内支付机构基于跨境RMB业务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或跨境外汇业务资格(受监管(受监管)开展的特殊付款业务由外汇管理局)。因此,付款机构一方面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目标合规要求或跨境支付业务的外汇管理,另一方面,它也应符合普遍的合规性其一般业务的要求。因此,跨境支付的合规要求包括两个维度:“特殊要求” +“通用要求”:
(i)特殊要求(跨境RMB/外汇)
跨境支付服务包括两种类型:跨境RMB和跨境外汇(标准为:是跨境链接中的资金货币货币货币额度为rmb或外币)。如果进行相关业务,则付款机构和银行应分别获得跨境RMB业务档案。注册外汇收据清单和贸易支出,并符合相关的合规要求,如下:
跨境RMB
跨境外汇
主要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以支持新的外交表格中的跨境RMB和解”( [2022] No. 139)
“付款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措施”( [2019]第13号)
监管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管理
业务资格
跨境RMB业务申请(银行申请,支付机构合作)
注册贸易外汇收入和支出企业清单(申请付款机构,银行合作)
业务范围
交易实体管理
主要包括:
主要包括:
交易管理
主要包括:
主要包括:
储备基金管理
付款机构开设了一个特殊的存款帐户,以解决银行中特定业务的资金,该资金仅用于处理跨境RMB业务,并符合储备基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相同的跨境RMB业务,特殊帐户的开设仅用于跨境外汇业务,并遵循储备基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支付余额声明
根据“通过银行实施统计报告业务实施规则”的实施,在跨境交易过程中间接声明了两种类型的数据(即,当实际与外国相关的收据和付款时):一种是集中的收据和付款或在结算期间,付款机构的实际与外国相关的付款数据的净利润;另一个是在结算集中付款或和解净额之前,恢复实际付款机构的原始付款数据或国内付款中的个人。
同一跨境RMB业务
跨境RMB
宣布
不参与
根据我们的观察,实践中跨境RMB业务的比例明显高于跨境外汇业务。主要原因是跨境RMB业务不涉及外汇购买和和解,这可以减少外汇监管当局对外汇储备中波动的关注。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促进了RMB的国际化,因此监管机构一直在鼓励整体跨境RMB。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有关进一步改善元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2018]第3号)清楚地指出:“所有跨境交易都可以根据法律可以通过外汇解决,可以在元人民币中解决。”专门针对跨境支付方案,实际上,同一支付机构的跨境RMB展览的范围通常大于其跨境外汇展览,这又导致了付款机构的跨境RMB的更高便利性频道。
(ii)通用要求(付款合规 +数据合规性等)
如上所述,付款机构的跨境支付业务仍应满足其一般业务的通用合规性要求,包括:
3。跨境支付的国内和外国连锁问题
从第一部分的交易结构图中,可以看出,尽管基本交易的主体只是两个方(商品/服务的买家和卖方),提供了完整的闭环跨境支付服务对于交易,可能涉及国内外的多个持牌实体的协调合作,以国内个人的海外旅行消费的情况为例,国内付款机构需要将国内个人的消费支付给当地商人(例如酒店,餐馆,餐馆,餐馆,餐馆,餐馆,餐馆,餐馆,等),但是目前,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地区法律和法规要求非本地许可机构不直接向当地商人提供服务(英国,香港除外),而要与当地合作许可的机构(例如银行,付款机构等)转换服务。交易资金首先支付给当地许可的机构,然后兑现给当地商人。
实际上,国内和外国许可机构之间的联合合作是否主要取决于基金流量所涉及的国家/地区的监管要求。因此,跨境支付的合规性复杂性与业务覆盖面积正相关。根据我们的经验,在国内和外国链接合作期间遇到的海外监管问题通常包括:当地许可的机构是否具有相关的服务资格,当地数据隐私立法是否可以限制业务发展活动,是否存在国家/地区/地区/地区是否存在反货币洗钱被启动或制裁风险等。如果您对海外监督有进一步的兴趣,则可以看到该研究所的“一系列文章”。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付款业务法规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付款机构根据海外监管法规进行跨境支付业务。例如,“关于银行卡收购业务管理法规”的第6条,“收购机构在海外。特别商人提供银行卡收集服务,这些措施应适用,还应遵守该法规要求如果国家(地区)的法律禁止或限制了这些措施的实施,则该国(地区)应立即向中国人民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