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记者近日从多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人士处获悉,已有1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口头通知,成为首批获得跨境支付试点资格的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服务。 。 这17家企业包括支付宝、汇付天下、快钱、通联、银子支付、东方电子支付、钱宝科技等。
不过,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首批试点企业在跨境支付业务中仍存在支付业务领域限制和单笔支付限额限制。 据他介绍,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业务领域仅限于货物贸易、留学教育、机票和酒店住宿等。 “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在第一批试点地区已获得‘全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仅获批一两个业务领域。”
例如,汇付天下、银联电子支付等公司已获得“全牌照”资质,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开展货物贸易、海外教育、机票、酒店住宿等各个环节的跨境支付服务,而东方电子支付及总部 重庆易吉福公司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
今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允许参与试点的支付机构集中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为电子商务客户提供收付汇、结算、售汇业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试点支付机构集中为客户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 境外教育、机票、酒店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
对于此次业务试点的意义,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管理人士告诉记者:“想象空间很大。” 他表示,这一业务领域的开放“从宏观上看,这相当于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成为结售汇主体的可能性”。
例如,未来客户使用外币在境外订购机票或酒店,或者网民在海外购物网站购物,可以直接使用汇付天下、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完成支付,而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将承担外币结算的责任。 售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