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答疑)公司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即在什么时间交所得税?

2024-02-22
来源:网络整理

在本周的会员问答中,有财税会员询问:该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将自有资金借贷给单位使用。 贷款期限三年,到期一次性收回本息。 那么公司应该如何发放贷款呢? 发票,即什么时候开具发票,什么项目开具发票,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什么时候缴纳所得税?

关于会员此项业务涉及的发票问题,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看一下《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经营收取款项的,收款人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收款人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付款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 获取发票时,不得要求更改产品名称或金额。 ”

公司借贷资金并收取利息,如果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向借款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看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到销款或者领取销款收据的日期; 先开具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日为准。

销售收入是指纳税人销售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或销售后收到的款项。

取得销售货款收据之日是指书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的,为劳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房地产权属变更之日。 ”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货币资本投资取得的固定利润或保证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借款合同约定到期日一次性收回本金和利息。 因此,贷款人收取的利息将在到期日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根据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金融服务*其他贷款服务》。 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启动之际,国家税务总局给出了明确答复:

“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的业务,是自行开具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必须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

因此,贷款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发票。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客多天下网,是指企业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属于其他用途的资金。企业资金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 ”

因此,就所得税而言,如果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到期取得利息,则在到期日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收入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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