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超8000万元巨额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10月3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支付”)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业务。要求且未按要求落实特约商户。 针对实名管理、未按要求设立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等三类违法行为,该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8.11万元,罚款6762.55万元,合计8090.66万元。
与此同时,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平因对该公司两项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办理特约商户资金结算、未按规定办理资金结算)被警告并罚款55元。按要求实行特约商户实名管理)。 一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
这是今年除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财付通)之外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的最大一笔罚款。
中汇支付一月份支付牌照更新申请被暂停。
今年1月5日,央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换证信息(2023年1月第五批)。 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央行决定暂停审核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申请。 ”。
中汇支付于2013年1月6日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 2016年1月,中汇支付吊销了互联网支付牌照,并停止了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2018年1月,中汇支付续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