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计培训:流通手段的职能和执行职能区别!

2024-03-26
来源:网络整理

流通手段是指货币作为媒介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支付手段是指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在进行单方面运动(如清偿债务、缴纳税款、支付工资和租金等)时所发挥的功能。

两者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货币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功能称为货币流通手段的功能; 当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或支付税款、租金、工资等时,就是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

2、背景不同:流通手段是在货币出现之后才出现的,货币成为商品交换的媒介; 支付手段是随着赊销的产生而出现的,在赊销和赊购中,货币是用来偿还债务的。 。

3、两者购买对象不同:货币作为流通手段主要购买实物商品;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主要是购买服务。

4、两种货币交割的时间和空间不同:货币作为一种流通手段,一般在购买​​商品时一次性交割,即“一手付钱,一手交货”手。”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可以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分期交付,并且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分离。 要么先付款,后服务; 或先服务后付款。

简单来说,区分它们只需要根据货币转移时是否存在货物转移来判断即可。 如果此时只转移货币,那么它是在执行支付手段的功能; 如果此时货币和商品都转移,那么货币就发挥了流通手段的功能。

例如:

小张花了15元买了6斤苹果(流通手段);

小张昨天在店里赊购了6斤苹果,今天支付了15元(支付方式);

小王昨天领到了3000元的工资。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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