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还款、缴费、捐爱心的“红包”,与调节微信群氛围的“你发我抢”的“红包”完全不同。 你不能在你想要的时候抓住它。
“抢红包”是一项好玩的活动,但如果拒绝返还一些红包,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李某多次盗用他人捐赠的红包共计1200元,并拒不归还。 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并处罚金2400元。
微信群“抢红包”是近几年才流行的社交方式之一。 通过在微信群中“抢红包”,不仅可以增加微信群好友中的人气,还可以规范微信。 一群朋友之间的友谊。
但既然微信群有“你发我抢”的功能,当然也有不通过微信群转发抢“红包”的功能。 比如,一个人之前向朋友借了钱,为了更方便归还,他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归还给对方; 又比如,班主任也有家长群,为了方便家长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经常会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要求家长支付相关费用; 比如,有人在群里捐爱心红包等,这些借钱还款、交费、捐爱心的“红包”,与“你发我抢”的“红包”完全不同。 ”,调节微信群的氛围。 如果有人利用微信给你发还钱、缴费、捐爱心的“红包”,你毫不客气地抢过来不肯退回,那显然就涉嫌违法行为。 如果你因为不注意而误抢了这种红包,事后退回就可以了。 但如果明知而“抢”这样的红包,不仅是道德缺失的表现,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或者一年内盗窃3次的,构成犯罪。 此次,李某多次抢夺他人捐赠的红包,且不肯归还。 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并处罚金2400元。 可以说,这是罪有应得的惩罚。
同时,“抢爱心红包,被判盗窃罪”也是一堂真正的法制教育课。 一方面,微信群里“抢红包”也是合法又违法的。 像这样的捐赠爱心红包,是“抢不来”的红包。 一旦被抢走,就会涉嫌盗窃罪。 另一方面,公安部门要加强微信群“抢红包”相关法律知识的法制教育,让更多人知道微信群不违法,受法律保护,特别是那些“抢不到红包”的微信群。红包只是因为他们想“抢”红包,但一定不能抢。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希望这起“抢爱心红包被盗窃罪”典型案例能够警示更多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则,不要把微信群当作法外之地而随意对待抢不该抢的红包。 ,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