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央行上海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汕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德支付”)违反支付业务规定,罚款、没收总金额2473.33万元。 此外,央行上海分行还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上述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9月30日。
媒体报道称,山德支付的罚款可能与今年年初爆发的二清机构纠纷有关。 今年4月,近300名投资者聚集在闪德支付前,称自己的钱被一家名为的公司侵犯后消失了。 闪德支付有牌照,但闪德支付拒绝承担责任,因为“是与商家签订了合同”。
中国经济网发现,近两年来,闪德支付因业务违规已收到6次央行罚款。 今年9月4日,闪德支付湖南分公司被罚款5万元; 2017年12月7日,汕德支付黑龙江分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17年9月5日,汕德支付被罚款、没收共计119.91万元; 2017年3月15日,汕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被罚款59万元; 2017年 2019年1月18日,善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被罚款25万元。
官网显示,闪德支付注册资本为1万元。 由原上海善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善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智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并而成,专业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及相关软件开发。 闪德支付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支付业务。 2016年第一批牌照续签成功。
山德缴纳两年六年,违法被罚款
10月12日,央行上海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第三方支付公司闪德支付被罚款、没收2473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汕德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89元,并处以0.49元罚款,合计罚款0.38元; 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并处以罚款。
对于央行的处罚,汕德支付表示坚决支持、深刻理解,并努力整改。 对于本次处罚涉及的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业务,汕德支付将通过加强全员合规培训、加大代理商和商户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系统升级等方式,优化内部管理流程。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将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行详细研究部署,进一步防范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合规风险。
9月4日,汕德支付湖南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5万元。
2017年12月7日,汕德支付黑龙江分行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罚款2万元。
2017年9月5日,汕德支付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上海市分行没收违法所得34.91万元,并罚款85万元,共计119.91万元。
2017年3月15日,汕德电商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福州中心分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罚款59万元。
2017年1月18日,善德电商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被央行大连中心支行罚款25万元。 该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也被罚款4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要求履行客户义务。 身份识别义务; 未按要求保存客户身份信息的; 未按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汕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未遵守《反洗钱、反洗钱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规定。 《支付机构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履行反洗钱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对该公司3名员工处以25万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4万元。
“二次清场”机构跑路山德佩 拒绝“背锅”
据北京商报报道,今年4月,汕德支付陷入“二次清算”危机。 事件起因是,2018年初以来,“二次清算”组织的POS机频繁出现刷卡后钱不到账的大面积问题,随后人员空走。 闪德支付涉嫌默许非法“二次清算”,导致商户资金消失。
Pay与之间的关系似乎与上述模式一致,这导致近300名投资者前来寻求解释,并要求 Pay帮助追回资金。
然而,桑德佩拒绝承担责任。 根据汕德支付此前的回应,本次事件的商户均与签订合约,因此这些商户并非汕德的特殊商户。 商户消失的钱与闪德支付无关。 诺曼斯此次是通过外部转账方式转给商户的,桑德支付再次重申与自身无关。
该商家反驳了这一说法。 根据商户提供的交易凭证,部分清算商户名称、商户编号与闪德支付产品“朵拉云”上的备注相同; 商户提供的流水清单上的部分备注写着“汕德清算”,清单反映重庆汕德发出了付款指令。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诺曼斯的行为已涉嫌‘二次清仓’,这是央行明令禁止的。” 中国支付网创始人刘刚也指出,闪德支付与诺曼西签订的要么是外包合同,要么是特约商户合同,与外包无关。
尽管两者之间的关系仍扑朔迷离,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汕德支付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华夏时报》报道称,诺曼斯于2017年5月与汕德支付签署了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汕德支付发布的《情况简报》称,“经调查,本次聚集的人员为诺曼斯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投资人”。 ., Ltd.(以下简称“”)。” 非法利用POS机开展理财活动,并通过包括其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银联POS网络。 “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申请POS终端时,锁定了该公司控制的银行卡账户()的所有结算账户,并承诺购买该公司POS终端的用户,如T+7刷卡后,如果每天取款,可以免收刷卡费。 同时,如果刷卡资金留在公司账户内且未提取,则可额外获得账户余额0.5%的日利息。 在如此高的利率诱惑下,许多投资者参与了这个项目。 投资活动”,通知显示。
所谓“二次清算”,是指未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模式。 这背后,“商户账户安全难以保障”、逃逸等乱象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例如,去年年底,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支付业务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无证机构的整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整顿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切断无证机构支付业务渠道。 处罚违法违规、向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