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用会计分录
1、征地补偿费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给收款人。 如果是这种情况,在支付征地补偿费时:
借: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土地补偿费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使用限额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通过资金申请划入行政单位账户。 收到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
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15小时
安置总费用=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地安置人数×补偿倍数)
安置总费用=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需安置人口数
(3)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贴计算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补偿一般按市场价格计算)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者棚户区进行征收或者征收,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010年7月13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不仅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制度进行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自2012年11月29日起,具体修订条款仍未知。
关于征地补偿费用会计分录的做法。 文章给出了具体的答案。 让我总结一下。 如果由国库支付,则需要借入资金用于支出,贷出财政拨款收入。 如果不是通过国库支付,就必须直接从财政库借。 拨款收入就够了。 更多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网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