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检疫,云南镇雄县、重庆长寿区发文表示,已开始实行收费管理,拒缴者将被追究责任。
云南省镇雄县集中检疫设施开始实行收费管理
据界面新闻报道,9月22日,镇雄县财经传媒中心近日从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镇雄县决定自2022年9月21日0时起,集中所有新增居民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方面,阳光停留点、县二医院住宿点、武德养老院住宿点、赤水院集中隔离点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 甜蜜酒店、安曼酒店等。市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按每人每天150元标准收取; 其他城镇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收取。
所有被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设施时均须缴纳标准现场一次性费用。 各集中隔离点收费后必须及时、规范开具发票。
据介绍,各集中隔离场所在入住前都会及时告知隔离对象收费标准,并做好相关政策讲解; 隔离人员拒不缴纳费用、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不配合集中隔离场所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
据微信公众号“长寿发布”9月21日消息,重庆市长寿区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对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集中隔离点收取一定费用。集中隔离期间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食宿费用。 成本。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1、严家二期公共租赁住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2、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约定房价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2. 充电时间
2022年9月21日0时起开始计算、领取。入住时,隔离点(酒店)一次性预付款,待解除隔离时统一结算。

3. 收费对象
长寿区集中隔离设施内接受隔离观察的人员。
四、减免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免予隔离: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1、户籍在长寿区的人员;
2、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3、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4、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学习或者直系亲属符合以上三类之一的人员);
5、已在长寿区,上级出台政策要求对某个区域重新进行检查时,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六、其他经认定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应当向隔离场所专项工作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隔离场所专项工作组核实后,减免费用。
五、工作要求
1、集中隔离物体停留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控制组安排。 隔离人员应当按规定支付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对拒不缴纳或者使用虚假信息获取减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单位实行集中隔离的,按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