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征求规范水电费代收服务意见
自动扣款、任意扣款都要管理
不知不觉中,10分钟内近8万元就转入罗某客户的储蓄账户。 经向开户银行查询,原来是一家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款接口扣划了资金。 然而,该客户并未与该公司与开户银行签署授权“自动扣款”的协议。
一名李姓客户出国4个月,未使用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进行消费。 但存在多笔5万元的扣除交易,总计被扣除200万元。 经查,该客户曾在某平台购买过金融产品。 产品兑换后,平台以客户名义伪造收款授权协议,公然扣除客户资金。
这些情况都是催收业务中的违规行为造成的。
代收服务光看名字可能会比较陌生,但其实它在日常生活场景中有很多应用:客户与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公司自动从客户的账户中扣除费用。按月计算账户。 ; 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后,银行每月从持卡人指定的账户划转资金用于还信用卡; 客户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每月自动从客户账户中扣除保费; 客户与相关机构约定每月定期购买理财产品或当账户余额超过一定限额时自动购买理财产品。 这些是收集服务。
虽然方便,但也存在风险。 允许第三方自动扣款,相当于将支付权交给了第三方。 如果“乱扣钱”怎么办?
如何保障客户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托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托收业务各方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护合法权益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授权管理是代收业务风险防控的关键
托收业务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收款人相对固定,二是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的交易场景相对固定,三是付款频率或金额等条件由收款人事先约定。收款人和付款人。 签订协议后,您将进入“自动扣费”流程。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代理催收业务的交易验证强度相对较弱,不再需要交易确认。 如果没有表达客户的真实意愿,很容易给客户的资金造成损失。 尤其是近年来催收业务快速发展,因违规行为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事件逐渐暴露。 具体来说,催收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未经授权单方面开启。 在未获得客户授权或有效审核客户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为客户启动收款服务,或未向客户充分披露收款业务风险,授权及交易信息查询服务渠道不完整等,导致付款人资金被盗用的潜在风险资金。 。
——风险管控不力。 机构对收款人真实性审核不严格,让黑灰行业通过收款服务便捷窃取客户资金; 一些支付机构不透明传输收款服务信息,甚至与收款人沟通存在信息“黑匣子”。 非法出售、转让系统接口、将催收服务应用于高风险场景或非法交易等。
授权管理是催收服务风险防控的核心。 征求意见稿要求,付款人开户机构必须提前或在首次交易时获得付款人的授权,确保托收交易是付款人的真实意图。 交易过程中,开户机构还必须对授权事项进行一一核实,确保每笔收款业务指令与其所获得的授权一致; 若验证不符,则拒绝交易,并提醒付款人交易风险。
专家提醒,对于客户来说,付款目的、付款账号、付款周期、付款条件等都是代收服务授权涉及的重要内容,授权时切不可马虎。
网贷等场景不适合催收服务
此次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风险防控和市场状况,明确了两种授权方式。
一是“配对授权”,即由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催收机构与收款人分别授权。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该授权方式下,便民缴费、政务税费、公益捐赠、通信服务费、信用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还款、非投资保险费缴纳、租金、会员费等其他小而方便的服务。
二是“三方协议”,即付款人、收款人开户机构和收款人同时签署协议,作为后续托收服务的依据。 与“两两授权”相比,该模式进一步增强了授权力度,强化了付款人开户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更有利于保障付款人资金安全。 对于一些公众普遍需求不大、非日常必需或金额较大的场景,如缴纳教育培训费、小额贷款公司还款、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定期或定额理财产品等,草案要求采用“三方协议”授权模式开展催收服务。
董希淼认为,这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减少日常纠纷,维护各方权益。 他建议,采取“老人用旧法,新人用新法”的原则,衔接新旧规则,降低平稳过渡的成本。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账户余额自动申购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相关业务,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开展。的“三方协议”。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哪些场景不适用催收服务。 催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把控催收业务的适用场景。 除催收业务适用场景外,通过负面清单规定,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贷等不得通过催收业务开展。 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办理支付业务。 专家认为,通过交易验证强度更高的其他支付方式办理这些业务更有利于保证用户资金安全。
警惕部分机构混淆收款和小额无密业务套利行为
很多人担心,日常生活中存在很多无密码支付的情况,比如网约车自动扣费等。 这也是代收服务吗?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机构混淆收款业务和小额无密码消费业务概念,实施套利,甚至造成用户资金损失或权益受损。 例如,通过代收业务渠道办理小额免密消费业务,规避小额免密业务对资金划转限额的管理要求; 或利用代收业务办理免保密消费业务,规避代收业务对资金划转限额的管理要求。 付款人授权的管理要求。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代收业务与小额免密业务的界限。 收款业务无需付款人逐笔确认,交易金额无限制; 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小额无密码消费业务需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如果采用以下两种类别: 验证有效要素,交易限额为1000元/天; 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的小额无密码消费业务、绑定快捷支付的银行账户的小额无密码消费业务,参见小额支付账户余额 无密码消费限额执行管理要求。
对于超出免密业务限额的消费业务,相关支付服务实体必须对交易进行一一验证。 如果您满足收款业务的交易场景要求,希望通过收款业务办理,则可以在实现相应授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