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支付
报税
电子操作请参见此处
随着税收便利措施不断推出,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纳税申报已实现电子化! 它省去了您打印纸质备案表格并让税务局盖章的麻烦。 简单又方便。 今天,报税微博整理了对外支付报税的电子化操作。 让我们来看看!
1. 适用情况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包括等值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收入、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第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外国投资者在境内单笔再投资金额超过5万美元并取得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收入的,应当申请并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纳税申报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
2.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报税-开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纳税申报
三、具体操作
第1步:填写申请表
支付登记现支持外省市银行外汇支付,外省市银行可通过上海电子税务局查询登记信息。 当备案人选择行政区划为外省(市)时,可手动录入银行营业网点。
注意
请务必输入付汇银行的详细营业网点信息,例如:XX银行XX分行(营业部)。
第二步:上传信息
对外支付纳税申报时,如为首次外汇备案,备案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为附中文译本); 如同一合同已进行付款备案并已提交信息的,无需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或相关交易凭证。 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3 步:预览提交
第四步:去银行付款
报送完成后,纳税人可凭生成的受理号到具体支付银行进行支付,银行将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支付备案审核。
根据银行核查情况,可在“税务办理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核实办理进度。
温馨提示
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全面实施对外支付电子纳税申报工作。 纳税人无需打印纸质申报表。 只需凭备案受理号到汇款银行办理即可。 付款行根据备案受理号核对备案信息,并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服务贸易等对外支付纳税备案表》。
非居民企业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需在收集合同信息或备案合同前对非居民组织进行临时登记。 电子税务局的功能节点为:电子税务局——我要报税——综合信息报送——身份信息报送——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