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规范代理商合规展业

2024-05-10
来源:网络整理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多次出台规定,规范代理商合规行为,公平竞争,保持良好的市场连续性在支付行业。 贸易展览行业行为声明。

海科融通表示,合作伙伴必须严格遵守监管条款。 如有违规,将根据《海科融通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外包服务机构标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视情况冻结、扣除未分配利润等; 情节严重的,我公司将对相关服务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列入黑名单、终止服务商资格、诉诸司法、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

具体条款如下:

1、不得通过电话、网络促销方式销售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支付码等具有支付功能的产品。

2、业务推广过程中不得冒充银联、银行等机构工作人员对消费者进行营销诈骗。

3、业务推广过程中不得利用“加价”、“停服”等说辞进行欺骗、诱导商户更换终端或采取其他恶性竞争行为。

4、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明确告知商户终端销售价格、流量费、押金、激活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收取方式,不得欺诈、隐瞒。

5、在业务推广过程中,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零折扣率”、“低折扣率”、“自由定义费率”、“滚动商户切换”、“一机多商户”等“T+0”(T0秒到达)、“联网后秒贴”、“D+0”、“即时支付”、“刷单”、“提现”、“联网后T0秒到达” “接入互联网”、“接入互联网秒到”、“接入互联网T0支付”、“接入互联网激活结算”等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表述、误导消费者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6.配合支付机构完成商户真实性核查调查和现场检查。

7、不得以任何方式保留、出售、非法提供、非法使用客户身份信息、客户信息及敏感数据。

8、不从事或参与洗钱、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以任何形式向网点推荐涉及黄赌毒、非法交易平台等的不法商家。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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