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和扣除 工程预付款又称备料费或材料预付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承包工程时,一般实行工程承包和材料承包,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材料准备。 预付款是承包商为帮助承包商解决工程建设前期资金紧张问题而预先支付的一笔款项。 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发包人应当在开工前向承包人额外拨付一定数额的工程预付款。 但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规模和发包单位。 招标文件中规定。 工程需要预付款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的价款结算方式。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并在正式开工前向承包商预付款项。 项目资金。 预付款是施工准备及所需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又称备料预付款。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具备施工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或者不迟于约定开工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日期。 承包人不得按时约定预付款的,承包人应当在预付款期限届满后10日内向承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款的通知。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仍未按要求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4日内停止施工。 应付款项的利息自约定付款之日起支付给承包人,并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劳务、材料工程的预付款按照合同规定拨付。 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重大工程项目按照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按照《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工程,实物消耗部分和非实物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工程预付款的扣除:起始扣除点 T=pM/N p 为合同总合同金额 M 为工程预付款金额 N 为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例总价。 工程预付款扣除点的确定依据是:未完工建设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成本等于工程预付款金额。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T=pM/N (32-20) 式中,T——起扣点,即累计完成工程量。开始扣除预付材料准备金; M——预付材料准备费的支付金额; N——主要材料和成分的比例; p——承包工程总价(或建筑安装工程价)。 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100万元,预付材料金额为24万元,主材及构件占60%。 问:起算点是多少万元? 根据起始扣除点计算公式为:T=pM/N=100-24/60%=60万元。 当工程量完成60万元时,开始扣除该工程预付款。 合同约定从承包商每月工程款中按比例代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工程预付款扣除起点为T=p(1-K)-M/N,其中,T -开始扣分,即从预付款开始累计应付的工程款(累计已完工金额-对应质量保证金); K-优质存款利率; M——材料预付款金额; N——主要材料和成分的比例; p——承包工程的总价(或建筑安装工程的价值)。
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100万,预付材料金额为24万,主材及构件比例为6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发包人支付承包商每月支付工程款。 按比例扣缴,问题:起始扣除点是多少? 根据起始扣除点计算公式:T=p(1-K)-M/N=100(1-10%)-24/60%=50万元。 当应付工程款达到50万元(对应完工金额为1万元)时,开始扣除该工程预付款。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100万元,则该工程预付款为100万元。预付材料24万,主材及零部件比例6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质量保证金每月最后一个月扣缴一次,问:扣除限额是多少? 重点是多少万元? 根据起算点计算公式:T=pM/N=100-24/60%=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