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这既是一种保障,也是一种权利。
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过程中,很多学生和工人经常会问到有关经济补偿的问题。 郭老师根据管理教学总结了15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分享给大家。
什么是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又称“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非因劳动者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移交工作岗位并办理好辞职、交接手续后依法计算支付,或者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补偿。 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合法终止,后者是非法终止; 前者是N/N+1(1一般指通知付款,即用一个月的工资代替一个月的解雇通知); 后者为2N,即经济补偿的两倍。
经济补偿≠失业保险金。 虽然它们的职能都是保障劳动者离职后的经济安全,并且都具有失业补偿的功能,但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
注:在工人的工作实践中,双方因解除合同发生大量纠纷。 双方必须有相应的证人、物证、陈述、图像等证据证明。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工资。” 按年计算; 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是通俗意义上的,报酬是N,N是工作年限。 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规定总结如下图所示。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15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结合管理工作实践和教学经验,郭老师为大家分享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15种情况。
1、合同何时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
合同终止,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但用人单位不愿续订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时双方均不同意续订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合同但雇员不愿意续订的,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提出解除合同的意向和赔偿数额。 通常采用N+1作为经济补偿标准。 只要双方同意,赔偿条款将按照合同执行。
3、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用人单位违法在先。
用人单位有七类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未依法按时、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违法毁坏劳动者劳动成果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威胁手段使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制危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
4、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劳动者的三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正常劳动的。
2.工人表现不佳,经过培训或调动后仍无法胜任工作。
3、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5、用人单位因破产不得不解雇员工。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并采取经济裁员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被撤销、关闭、注销等情形。
如果雇主被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解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上劳动关系,且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而解除事实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1个月的工资。
概括:
对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有七类,即十五种情况。
和谐职场,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合作共赢。
用人单位要规范用工管理,规避用工法律风险,合规经营,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调动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本文作者:郭超刚,七者创始人,中国管理学院客座教授,高级人力资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