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流程是怎样的?
项目资金支付流程:
1、建设单位向预算专员提交预付款《工程付款申请表》,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预算室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项目付款申请表》报财务部;
3、经财务部再次审核后,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然后将批准后的《工程付款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2、法律规定的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1、工程付款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如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授予合同,费用协议必须符合招标法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付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工程,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但建设工程性质不适宜的除外。用于折扣或拍卖。 建设工程价款按照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格先行支付。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工程价款按照约定结算。 建设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不能就该部分工程的造价达成协议的,可以参照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规定。 这是项目付款的介绍。
2、一般正规的支付操作是:
(1)施工合同签订后,业主预付预付款(一般为10%,分三期支付);
(2)每月完成的合同工程部分,由现场监理人员审批并签字,业主临时支付(扣缴5%作为质量保证金);
(3)项目竣工后,除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全额支付;
(4)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两年)竣工后,业主应清偿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三、工程款担保责任范围
法律快报提醒您,在担保期内,如被担保方在工程款保函规定的担保范围内违约,担保人将按规定代被担保方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主合同及保函。 保证人支付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证金额。
其中,违约事故是指被担保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事件。
担保金额为主合同约定或另有约定(以保函为准)预付款之外,被担保方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