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放贷资质的A公司是如何放贷的?|新金融

2024-05-24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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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东新财经通过企查查App发现,易宝支付新增了大量有关“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通知,在这些开庭通知中,易宝支付并不是主角,而是作为第三者介入。

信息显示,这些法院公告的来源是广州一家信息技术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据不完全统计,A公司基本是这些法院公告中的原告,而被告则是不同的自然人。启信宝数据还显示,仅2019年11月,A公司法院公告就超过5000份。

起诉如此多借款人的A公司究竟是哪家大型金融机构?查阅了其经营范围后,读东新金融大吃一惊:其根本没有放贷资质,股东仅为两名自然人,与持牌金融机构根本不可能存在关联。

那么,没有任何放贷资质的A公司是如何放贷出去的呢?通过公开的司法文献,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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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和贷款人

通过梳理A公司的司法文件,读新财经发现,在A公司以往的放贷过程中,一家公司扮演着两个角色,一家既是中介服务商,又是放贷人,并将P2P网贷的放贷人和平台的功能聚集在自身身上,实现放贷的目的,而贷款资金则通过宝付支付或易宝支付等方式分发给借款人。

但这种看似巧妙的做法在法庭上显然没有奏效。法院对此的看法是,虽然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原告向被告发放的贷款属于向不特定人群发放的贷款,超出了原告​​的经营范围。案中的借款合同应当无效,被告应当返还合同所得款项。原告主张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合法合理,本院予以支持。

此外,读新财经从司法文书信息中注意到,A公司在向不特定人群放贷时收取首息(约占本金的10%),除首息外,还收取年利率21.9%,逾期利息按日利率0.12%计收。其业务渠道为财滚滚APP,贷款期限多为14天、28天。其支付公司为易宝支付、宝付支付。

说到前期利息和贷款期限,很多业内人士大概都会想到714高息贷款,但本文不对A公司的性质做任何猜测,因为看完《新财经》后通过网页下载了一款叫菜滚滚的App(唯一找到的一款),下载后发现这款App已经无法注册和使用,这也是A公司起诉大量借款人的原因。

在聚投贷上,不少借款人表示无法登录APP、APP已下架、无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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